索引号 | 01526035-8/20240126-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1-26 15:52:57 |
文号 | 浏览量 |
腾林草许准〔2024〕5号
腾冲市恒益矿产品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我局收到你单位临时占用林地的申请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程序(暂行)》的相关规定,对恒益公司无极山排土场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林地材料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项目临时占用林地5.7359公顷。按林地类型分:用材林林地5.3316公顷、其他林地0.4043公顷;按地类分:乔木林地5.3316公顷、其他林地0.4043公顷;按林地保护等级分:全部为Ⅲ级保护林地;按权属分:全部为腾冲市滇滩镇联族社区村民委员会的集体林地。临时占用林地期限为24个月,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占用时间。
二、该项目建设需采伐拟临时占用林地上的林木蓄积802立方米,优势树种为云南松和桤木。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涉及采伐林木的,必须在动工之前依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你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时限使用林地,不得超范围、超时间或异地使用林地,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
四、临时占用林地期满后,你单位要严格按《恒益公司无极山排土场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实施方案》恢复被临时占用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和植被,经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将林地归还给原林权权利人。腾冲市滇滩林业工作站要对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促检查,杜绝违法占用林地现象发生。
腾冲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