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3-3/20240130-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猴桥镇 |
公开目录 | 稳经济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08:2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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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父老乡亲:
春节之即,正值万家团聚,往往成为不法分子进行非法集资活动高发频发期。群众返乡、资金持有量大、消费活跃。为进一步防范非法集资,保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度过一个安稳祥和的春节,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郑重提醒广大父老乡亲,警惕各类违法犯罪分子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承诺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名义进行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特提示如下: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
(一)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非法性);
(二)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利诱性),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
(三)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吸收资金(社会性)。
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
(一)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二)以转让林权并代为管护、以代种植(养殖)、租种植(养殖)、联合种植(养殖)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三)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四)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投资。
(五)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假借农民专业合作社之名、借助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新型互联网金融形式进行的非法集资活动。
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
(一)承诺高额回报。为了吸引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犯罪分子往往打着“一夜暴富”的旗号,通过暴利引诱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且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参与集资的受害者蒙受损失。
(二)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经营项目由传统的种植、养殖行业发展到高新技术开发、集资建房、投资入股、售后返租等内容,或假借委托理财名义,故意混淆投资理财概念,承诺高额收益,欺骗社会公众投资。
(三)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为了骗取社会公众信任,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甚至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
(四)利用亲情诱骗。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亲戚、朋友、同乡等关系,用高额回报诱惑社会公众参与投资。
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额回报”的诱惑,要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
(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
(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风险高、收益高,一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
(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当前,非法集资形式层出不穷,且根据时势热点不断变换新的花样。生活中,如遇以下情形要警惕:一是以“看广告、赚外快”“零元购物”“消费返利”为幌子。二是以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三是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四是以“电子商务”“医疗保健”“养老养生”“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五是以“物联网”“区块链”“虚拟货币”“P2P 网络借贷”“财富管理”等热点概念进行炒作。六是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七是以“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八是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九是利用赠送米、蛋、油等小恩小惠,老年人免费旅游,电话聊天、上门拜访拉近感情以推销理财产品的需要提高警惕。
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如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向腾冲市处非办或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
腾冲市经侦大队:0875-5131246-4132
腾冲市处非办:0875-51692725166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