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50331-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惠民生 | 发布日期 | 2025-03-31 08:25:15 |
文号 | 浏览量 |
一、申请
(一)“线上”申请。
1、电脑网页端。使用网页浏览器登录“云南省公共就业网上服务办事大厅”,以个人用户方式登录系统,在业务服务中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2、手机微信端。进入微信小程序“就业彩云南”,在“个人中心”进行个人实名认证,进入“业务大厅”选择“一次性交通补助申请”办理。
3、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拍照上传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以上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并在系统中签署信用承诺证明即可完成申请。
(二)“线下”申请。原则上,必须全部采取线上申报,除线上办理因系统故障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识别通过,而本人确实符合条件的,可采取线下办理,申报人员除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复印件外,还必须提供外出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协议)、当年3个月的银行工资流水单、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证明等四项材料中任意一项证明材料即可申报一次性交通补助。
二、受理
(一)线上申请: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信息进行初审、复核和审核。
(二)线下申请:1、线下符合条件申请人员提交相关资料至村“两委”;2、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员核实务工情况,填写初审意见,报乡镇(街道)复核,经乡镇(街道)复核同意并经镇村两级公示无异议后,将人员名单及务工证明材料一并报市人社局审核、审批。
三、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
公示期结束后,通过“一卡通”系统推送至市财政局,经财政审核后,补助资金经“一卡通”直接发放到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