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50407-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惠民生 | 发布日期 | 2025-04-07 08:16:23 |
文号 | 浏览量 |
一、什么是创业担保贷款?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承贷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部分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吸纳就业的贷款业务。
二、谁能申请?
1.个人申请者:包括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重点群体。
2.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贷款额度与期限
1.个人:最高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最高400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四、利率与贴息
财政部门承担实际贷款利率的50%,贷款人承担实际贷款利率的50%,即个人仅需承担1.95%的年利率。
五、还款方式:
(一)“贷免扶补”分3次偿还全部本金。即:贷款合同签订的第12个月偿还本金1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24个月偿还本金20%,贷款合同签订的第36个月偿还本金70%。借款人与承贷金融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按贷款合同约定提前还款。
(二)个人担保贷款,到期一次性还清全部贷款本金,或由借款人与担保机构、经办银行约定分期还款。
(三)两种贷款的利息还款方式均为按季度还息。
特别提醒:
1、“贷免扶补”不需要担保人;
2、个人担保贷款:10万元及以下免担保,10万元以上需要担保人。担保人条件为:
(1)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合同制工作人员;
(3)市内电力、烟草、银行等国有企业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
(4)市内各村、社区两委人员;
(5)市内经营稳定的民营企业中参加着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人员;
(6)市内稳定经营1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及私营企业法人;
(7)其他个人能够证明自己具有稳定收入且具备代偿能力的人员。
六、如何申请?
1.线上申请:登录云南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电脑端网址:https://credit.yn.gov.cn/rxf/home 或二维码扫码登录
填写贷款申请并上传材料(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人员类别证明材料等原件拍照上传)。
2. 线下办理:咨询腾冲市人社局(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或当地乡镇(街道)劳保所或承贷银行。
七、联系我们
腾冲市人社局(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承贷银行(农商行、邮储银行等)均可办理。
联系电话:腾冲市人社局(腾冲市创业小额贷款担保中心):0875-5156611
腾越街道劳保所:0875-5152082
西源街道劳保所:0875-3023550
和顺镇劳保所: 0875-5150100
中和镇劳保所: 0875-5891028
荷花镇劳保所: 0875-5893074
猴桥镇劳保所: 0875-5895028
滇滩镇劳保所: 0875-5856068
明光镇劳保所: 0875-5855028
固东镇劳保所: 0875-5851026
马站乡劳保所: 0875-5853028
界头镇劳保所: 0875-5875036
曲石镇劳保所: 0875-5871023
北海镇劳保所: 0875-5130863
清水镇劳保所: 0875-5150331
芒棒镇劳保所: 0875-5831028
五合乡劳保所: 0875-5833028
团田乡劳保所: 0875-3021728
新华乡劳保所: 0875-5867028
蒲川乡劳保所: 0875-58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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