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101-9/20241015-00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目录 | 惠民生 | 发布日期 | 2024-10-15 15:39:2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腾冲市2024年
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联农带农能力。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制定了《腾冲市2024年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15日
腾冲市2024年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扶持项目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壮大乡村产业,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拓展农民增收渠道,激发乡村活力,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中共腾冲市委办公室 腾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腾冲市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办农民合作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腾办发〔2022〕45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扶持对象及内容
(一)扶持对象。在全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中,分别择优遴选20个合作社进行扶持。
(二)扶持内容。改善生产设施条件,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培育品牌。推进社企对接,拓展电子商务、农特产品展销、抖音直播等新型营销渠道,提升联农带农服务能力,增加群众财产性收入。提升内部管理、健全“三会”制度, 应用财务管理信息化工具规范财务核算等方面。
在同等条件下,主营业务为种粮、中药材、肉牛养殖以及为农业生产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如农机、植保等),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收入,联农带农富农成果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作用发挥明显优先考虑。
二、扶持资金来源及使用范围
(一)资金来源。从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二)使用范围。用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生产设施建设及营运(包括但不限于合作社基层设施建设、购买生产资料、加工设施设备、社员培训、规范化运行、标准化生产、品牌培育、生产设施、电子商务等产品营销以及为社员提供各种技术服务等)。
三、扶持数量及资金规模
对全市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中择优筛选20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给予每个10万元的补助,共计200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设立,正常经营。“三会”制度、内控制度健全,产权清晰,组织运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有关规定。
2.证照齐全,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登记信息补录。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通讯地址,有牌子、公章、独立的银行账户。
3.财务会计制度规范化。需纳入到“腾冲市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综合服务与监管平台”统一进行财务会计核算,按照其下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财务管理平台使用标准,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记帐,现金、存款、产品交易、固定资产,股金等明细帐的核算。按照其下银社通服务平台使用标准,完成资金使用线上审批和支付。
4.经营行为合法合规,在市场监管、缴纳税收、金融监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5.党组织领办合作社社员农户比例在80%以上,村集体(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持股比例在50%以上,合作社组织架构与村组织架构匹配程度达100%。
6.合作社联农带农富农作用突出。受益户数在50户以上,受益人数在150人以上,受益已脱贫、监测户户数在2户以上,受益已脱贫、监测人口数在8人以上。受益人口满意度在90%以上。
(二)优势条件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优先考虑:
1.产业基础好。合作社涉及产业符合当地产业布局,是优势主导产业,生产专业化、布局区域化、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
2.质量安全优。合作社标准化生产程度较高,社员能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已取得无公害农产品以上认证。
3.品牌效益高。合作社有自主注册商标,获得省级以上驰名商标、知名品牌或入选“中国名牌农产品名录”者优先。
4.融资能力强。合作社取得金融部门信贷支持,在授信贷款额度内,合作社及其成员以优惠利率取得各类金融部门贷款扶持。
5.服务内容全。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信息、技术、营销等全方位服务,农资统一供应率在6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在50%以上,及时推广新品种、新技术。
6.带动农户多。合作社有较大成员规模,成员总数不少于30户。带动非成员农户较多,产业化经营特征明显。
7.社会效果好。合作社在当地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公众评价高,为基层民主管理和社会和谐作出积极贡献。成员户均收入比当地非成员户均收入高出百分之二十以上。
8.财务规范化。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基础扎实,有完整的成员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交易情况等资料记录准确无误,收益分配机制较好。
9.管理民主化。合作社真正实行民主管理,成员大会记录全,重大事项经民主决策,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股金设置合理。
10.发展后劲足。合作社注重建立良好的内部积累和风险保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五、评比机制
(一)项目储备申报
1.申报程序。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运营及发展需要向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党(工)委对项目进行审查,对项目实施可行性高,带动群众增收致富明显,具备项目实施条件的项目(其中:如果申报项目内容涉及需经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事项,则需先取得相应审核审批结果证明,如用地手续、环评等)统一报送至腾冲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2.项目申报数量。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中,由乡镇(街道)党(工)委严格把关,每个乡镇(街道)择优选择1—2个党组织领办合作社进行推荐上报。
3.报送时间。请各乡镇(街道)将项目实施方案、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项目申报表于2024年10月25日以前报送至市农村经营管理站。
(二)项目确定
由市农经站根据乡镇(街道)申报的储备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真实性进行严格把关,对符合申报的项目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后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组织部、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对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申报项目和规范化、实体化运作情况进行综合性检查,遴选出项目奖补主体。实施扶持的项目核查通过后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兑付项目补助资金到项目实施单位。
(三)项目实施
由党组织领办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后的内容实施项目,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符合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乡镇(街道)党(工)委对项目进行全面指导;乡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技术保障服务中心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审核监督
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农经站要严格按照扶持条件和申报要求,对申请扶持的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进行公示。所有项目资金必须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负责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元伦 5187658,电子邮箱:tcxnjz@126.com。
附件:2024年党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