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20240125-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行政许可实施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4-01-25 15:02:51 |
文号 | 浏览量 |
(基本要素)
一、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二、主管部门:
腾冲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三、实施机关:
县级新闻出版部门
四、设定和实施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
五、子项:
无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000139014000】
一、基本要素
1.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000139014000】
2.行政许可事项子项名称及编码
无
3.行政许可事项业务办理项名称及编码
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1153300101525669014000139014000)
4.设定依据
(1)《出版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5.实施依据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条
6.监管依据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十一条
7.实施机关:腾冲市新闻出版(版权)局
8.审批层级:县级
9.行使层级:县级
10.是否由审批机关受理:是
11.受理层级:县级
12.是否存在初审环节:否
13.初审层级:无
14.对应政务服务事项国家级基本目录名称:出版物零售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审批
15.要素统一情况:全省要素统一
二、行政许可事项类型
登记型
三、行政许可条件
1.准予行政许可的条件
(1)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
(2)工商登记经营范围含有出版物零售业务。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规定行政许可条件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九条......
四、行政许可服务对象类型与改革举措
1.服务对象类型: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2.是否为涉企许可事项:是
3.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
4.许可证件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改革方式:实行告知承诺
6.具体改革举措
(1)仅限在自贸区内实行告知承诺。具体举措为:公布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承诺已完成登记注册且已具备经营范围内含出版物零售业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等条件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2)将承诺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至5个工作日。
7.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发现企业不符合承诺条件开展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撤销许可证件;依法及时处理投诉举报。
五、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名称
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
经营场所的使用权证明
2.规定申请材料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条......
六、中介服务
1.有无法定中介服务事项:无
2.中介服务事项名称:无
3.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无
4.提供中介服务的机构:无
5.中介服务事项的收费性质:无
七、审批程序
1.办理行政许可的程序环节
申请
受理
审查
作出决定
2.规定行政许可程序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条 单位、个人申请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须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批准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门店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应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不予批准的,应当向申请单位、个人书面说明理由。
3.是否需要现场勘验:是
4.是否需要组织听证:否
5.是否需要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否
6.是否需要检验、检测、检疫:否
7.是否需要鉴定:否
8.是否需要专家评审:否
9.是否需要向社会公示:是
10.是否实行告知承诺办理:部分情况下开展
11.审批机关是否委托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否
八、受理和审批时限
1.承诺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2.法定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
3.规定法定审批时限依据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十条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4.承诺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九、收费
1.办理行政许可是否收费:否
2.收费项目的名称、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收费标准的依据
无
十、行政许可证件
1.审批结果类型:证照
2.审批结果名称: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3.审批结果的有效期限:自审批之日起6年
4.规定审批结果有效期限的依据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4号)第十二条许可证有效期满即失效。持证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许可证的,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
5.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否
6.办理审批结果变更手续的要求
无
7.是否需要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是
8.办理审批结果延续手续的要求
许可证有效期满即失效。持证者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许可证的,应当在该许可证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许可证申请。
9.审批结果的有效地域范围:全国
10.规定审批结果有效地域范围的依据:无
十一、行政许可数量限制
1.有无行政许可数量限制:无
2.公布数量限制的方式:无
3.公布数量限制的周期:无
4.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的方式:无
5.规定在数量限制条件下实施行政许可方式的依据:无
十二、行政许可后年检
1.有无年检要求:有
2.设定年检要求的依据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令第10号)第三十条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个人应当按照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年度核验。
3.年检周期:1年
4.年检是否要求报送材料:是
5.年检报送材料名称:1.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2.发行单位自查报告。3.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回执、网页许可证信息或链接标识截屏等资料。
6.年检是否收费:否
7.年检收费项目的名称、年检收费项目的标准、设定年检收费项目的依据、规定年检项目收费标准的依据:无
8.通过年检的证明或者标志:加盖年度核验戳记
十三、行政许可后年报
1.有无年报要求:无
2.年报报送材料名称:无
3.设定年报要求的依据:无
4.年报周期:无
十四、监管主体
各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
十五、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