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47-0/20250613-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6-13 08:43:2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照《稀土管理条例》关于加强稀土产品全过程管理的有关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建立了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要求各地组织企业进行填报。为切实做好我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注册地在腾冲市范围内,经营范围中涉及稀土开采、冶炼分离、金属冶炼、材料加工、综合利用以及稀土产品国内贸易和进出口等活动的企业。其中稀土产品包括稀土矿产品、各类稀土化合物含稀土催化、发光、功能晶体材料等、各类稀土金属及合金含稀土永磁、储氢材料等。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前期已商请省市场监管局提供了相关企业名单,经腾冲市市场监管局补充完善附件1,请你们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核实增删组织填报。

二、填报要求

用户注册

请各企业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追溯系统网址:https://retracing.miit.gov.cn/访问追溯系统按照《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附件2的指引进行注册申请通过审核后获得使用权限进行填报。

(二)填报内容

追溯系统针对不同类型企业设定了基础性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类别、产品批号、生产或销售产品数量、产品规格、生产或销售产品时间、产品采购对象、产品销售对象、产品专用发票、产品出口许可、产品库存等。请企业登录系统下载数据填报模板。

(三)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逐一组织辖区企业建立稀土产品流向记录制度督促其如实记录稀土产品流向信息并录入追溯系统630前录入2025年以来的信息此后每月10日前录入上一个月的信息。各乡镇(街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重点注意以下事项:

1.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中含稀土产品并实际开展相关业务。此类企业必须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报。

2.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中含稀土产品,但从未开展相关业务。此类企业如近期内无开展相关业务计划,原则上建议625日前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稀土产品相关登记业务注销,注销后可不进行注册填报,各乡镇(街道)要加强跟踪;企业确需保留相关业务且近期不实际发生相关业务的,可暂不进行系统注册,在发生实际业务当月必须如实注册填报

3.企业登记注册信息中不含稀土产品,但各乡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企业实际开展相关业务。督促此类企业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稀土产品相关登记,完成登记后在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报。

为避免相关企业以近期注销登记为借口逃避法律监管,请各乡镇(街道)在工作过程中安排企业签订《腾冲市涉稀土企业产品追溯业务告知书\承诺书》(附件3),存根由各乡镇(街道)留存,工作开展情况(附件4)于本月30日前报市工信局汇总。

、其他事项

(一)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压实企业责任确保数据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严格控制相关信息和数据知悉范围保障相关数据安全。

(二)商务、海关、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稀土管理条例》(附件5)要求,认真履行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协同、信息通报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在受理涉及稀土产品登记时应告知企业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注册填报,每月最后1个工作日将当月涉及稀土产品登记、注销情况汇总通报给市工信局;请市商务、腾冲海关、市自然资源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工作中涉及稀土产品的相关事宜及时向市工信局通报。

(三)腾冲市稀土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协会成员及时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注册并如实填报信息

(四)请各相关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1名业务员,相关信息请于611日前通过电子政务反馈到市工信局联系人及电话张兴绍  0875-5181810刘信尊  0875-5131214


附件:1.腾冲市涉稀土企业参考名单

2.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企业

3.腾冲市涉稀土企业产品追溯业务告知书\承诺书

4.XX乡镇(街道)稀土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填报工作情

况报告

5. 稀土管理条例



腾冲市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

2025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