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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提高2025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日期:2025-06-30 浏览: 作者:赵兴同 来源:腾冲市民政局 打印正文

腾冲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契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发挥民政救助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571日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735/·月提高到744/·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431/·年提高到6720/·年。其中:A类重点保障对象由535/·月提高为560/·月;B类基本保障对象由345/·月提高为350/·月;C类一般保障对象由275/·月提高为280/·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仍按上年度的标准执行(即1000/·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由956/·月提高到968/·月。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995/·月提高为1035/·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498/·月提高为518/·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299/·月提高为311/·月。

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一档(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79/·月提高为187/·月;二档(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由105/·月提高为109/·月;三档(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由60/·月提高为62/·月。

通过提高标准,2025年下半年困难群众保障资金发放预计增加170.29万元。全年实现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137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