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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8-0/20260123-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曲石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1-23 16: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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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石镇2026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办(中心驻曲各单位

为做好曲石镇辖区内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曲石镇2026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石镇人民政府

2026122

   (此件公开发布)


曲石镇2026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做好我辖区内发生的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避免和最大程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提高救灾工作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体系,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经研究,结合曲石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机构设立和职责

(一)防灾抢险指挥部

1.防灾抢险指挥部人员组成

发生地质灾害灾情或者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时,党委政府可以根据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启动地质灾害防灾抢险指挥机制。防灾抢险指挥部是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领导机构,其组成如下:

   长:   党委书记

     钟德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尹以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黄申东 党委副书记

李沛兴 党委副书记(挂职)

    朱晓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曲石镇监察室主任

王宗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欧阳建玲 党委委员、副镇长

钏助和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鸿 副镇长

张定逵 副镇长

余朝才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段宏潭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胡常文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李庆东 一级主任科员

 员:石永惠  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张定银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赵丽萍 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

陈有国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泽飞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郑加茂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文海 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段其标 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代菊香 基层党建办公室副主任

汪如杰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彭雄邦 经济发展办公室干部

寸代美 基层党建办公室干部

李寿超 腾泸中队队长

杨兴荣 司法所所长

张定虎 中心学校校长

杨维春  保护站站长

郑治秦  卫生院院长

金申超  供电所负责人

黄永新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席成稳 市场监管所所长

谢婷婷 移动公司负责人

周永彬 电信所负责人

支书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综保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腾泸中队、派出所、司法所、保护站、供电所、卫生院、自然资源管理所、市场监管中心学校、曲石中学、电信所、移动公司、17

应急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自然资源管理所,由黄永新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防灾抢险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和组织;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的需要,紧急调集抢险人员,调用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可以在抢险救灾区域范围内采取交通管制等措施。

3.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防灾抢险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组织、协调下,做好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做好地质灾害防灾、救灾的有关工作。

(二)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安排

1. 指挥调度组:

     党委书记

  长:钟德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水务)

  责:收集、掌握灾情、及时上传下达灾情相关信息,协调指挥各组行动,经专班审查后发布有关信息。

2. 灾情调查、控制小组

  长:黄申东 党委副书记

长:段宏谭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项目)、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水务、农科、林业、畜牧自然资源管理

  责:尽快查明灾情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情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判断,做出应急措施,减轻和控制灾害灾情,及时快速按相关制度上报灾情。

3. 抢险救灾小组

   长:王宗元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长:欧阳建玲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单位:应急抢险队、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各村

  责:负责灾害发生时抢险救灾,及时救援人员,组织群众抢救财产,及时设置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维护好秩序。

4. 交通、通讯、维稳保障小组

  长:尹以涛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长:余朝才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单位:派出所、平安法办公室、腾泸中队、经济发展办公室(交管)、供电所、移动公司、电信所

  责:保障抢险救灾时的交通、通讯顺畅,组织、调运抢险救灾所需交通工具,负责救灾时的交通管制,保障救灾物资、设备及时到达。

5. 救灾物资保障组

  长:李沛兴 党委副书记(挂职)

长:胡常文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单位: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综合行政执法队市场监管所

  负责组织救灾所需物资、食品的供给,保障及时救援受灾群众。

6. 医疗救护和疫情防控小组

  长:钏助和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长:段宏潭  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单位卫生院、党群服务中心(医保)、村卫生所

  负责药品的供给因灾害和抢险受伤人员的救护,以及疫情处置工作

7. 灾害善后协调小组

  长: 鸿 副镇长

长:张定逵 副镇长

成员单位: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水务)经济发展办公室(安监)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劳保)

  责: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组织灾后生产恢复重建,帮助困难人员及时申请救助,并清理因抢险临时使用的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等的退还、补偿,确保当地生产生活、教学秩序恢复正常。

8. 舆情控制组

  长:朱晓欢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委派出曲石镇监察室主任

长: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单位:基层党建办公室(宣传、组织、纪委)

  责:负责现场宣传报道工作,同时做好舆情监测

二、健全制度

(一)速报制度

        地质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发展趋势和受威胁的人员与财产等,同时提出采取的对策与措施。对发生的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内容,还应包括死亡、失踪和受伤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禁止迟报、漏报、谎报

(二)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按照险情和灾情等级,实行分级响应,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核实的方式,防止灾情的加剧和危害的扩大。发生和发现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后,人民政府和发生地的村委会应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系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调查,判定地质灾害引发因素、灾害规模等,及时将险情和灾情向腾冲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直至处置工作结束;组织人民政府和防灾抢险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抢险救灾,防止灾害发生或者灾情扩大;按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置结果上报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和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三、明确责任,通力合作

(一)应急响应工作分工

曲石镇各村、各办(中心、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充分利用降雨的间歇期,对全镇扎实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地质灾害隐患安全大检查。

各村要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村民日常生活不受影响。

自然资源管理所要加强对全镇容易发生山体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及时落实预防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地质灾害。

参与洪涝抢险救灾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协调一致,不得推诿、拖延,不得擅自行动。否则,对工作造成负面影响、贻误抢险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工作人员无故缺岗或擅自离岗的,依党纪政纪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灾情险情,地质灾害发生的村和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对隐瞒不报或故意夸大实情、险情甚至造谣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为有效实施本预案,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安排好参加抢险救灾人员,在危险期做好准备,一旦需要,确保完成责任任务。

(二)善后处理

        地质灾害灾情和险情发生后,发生地应做好灾区群众的思想工作,安抚群众情绪,组织开展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及时部署地质灾害治理或者避让搬迁。

        因救灾需要,临时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施、设备或者占用其房屋、土地的,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失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