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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95-6/20240715-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明光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7-15 09: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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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明光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社区、镇直及驻明各单位、各矿山企业:

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明光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明光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明光镇2024年防汛应急预案


为确保辖区防汛工作的正常开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防洪,以人为本,扎扎实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确保辖区水库、河道等防洪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根据《云南省防洪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刘  伟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郭兆黎 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

张一川  副镇长

罗院清 边境派出所所长

成  员: 李增超  司法所所长

        段维寅 副科级领导干部

杨锦良  交警中队队长

谷兴其 党政办负责人

王  涛  经济办负责人

赵广仁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杨立庄  综治办负责人

刘安周  农业中心主任、农科站站长

                杨久荣 农业中心副主任、水务站站长

李世龙  农业中心副主任、兽医站站长

张文雯  文广中心主任

周绍维  林业中心主任、林业站站长

邵维啟 村规中心主任、项目办负责人

段兆林  村规中心副主任、集镇办负责人

杨根菊  村规中心副主任、交管站站长

柴加杰  农经站负责人

                胡应顺  消防中队队长

        谢 苏 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孟世鹏  卫生院院长

        张成陈  中心学校校长

               刘济福  东营水文站负责人

        张  钺  明光林场场长

姜兴伟  自治保护站站长

刘存威  边防十六连负责人

张杏华 腾冲市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自治分站政治委员

        左思谋  明光电力公司经理

               胡春禄  供销社负责人

              李助国  粮站负责人

             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站,由杨久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今后若遇人事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二、防汛的原则要求

防汛工作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指导思想和要求

立足本镇实际,切实做好防汛应急工作,以保障全镇人民的生活、生产和整个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为总的指导思想,确保汛期的防御和善后工作。具体要求: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切实落实各项防汛责任制;二是加强检查,防患于未然;三是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四是防治结合,做好河道疏浚;五是加强合作,互相配合,团结一致,立足抗灾。

四、加强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设立镇、村两级防汛组织指挥系统,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和副镇长、边境派出所所长为副组长,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明光镇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务站,根据汛期特点,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明光镇防汛组织指挥体系,包括镇、村两级并分级实施防汛指挥工作,各社区也要相应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镇级:(1)接受和传递上级关于防汛的各项指令;(2)掌握各单位防汛的运作情况和区域的灾情、村情、民情;(3)精心部署镇级防汛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行动;(4)及时向上级报告相关情况;(5)组织协调各类防汛物资的调配供应;(6)执行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及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其他任务。

村级:各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社区副主任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辖区的防汛工作,一旦接到汛情预报或发生灾情,领导小组应迅速做好指挥部的各项工作,按照上级指令启动运作:(1)迅速接受任务;(2)深入现场了解并及时上报相关情况;(3)组织本级救灾队伍实施抢险救灾行动;(4)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5)执行上级下达的其他任务。

五、应急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为了加强对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领导,有效指挥抢险,明光镇人民政府成立应急抢险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刘 伟(镇长),副组长:郭兆黎(党委副书记、武装部长)、张一川(副镇长)、罗院清(边境派出所所长);成员单位:镇党政办、水务站、自然资源管理所、经济发展办、司法所、卫生院、中心学校、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社区村民委员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水务站,由杨久荣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成俊、李朝金、张睿为工作人员。组成灾害控制调查组、抢险救灾组、交通通讯保障组、救灾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护组、灾害善后组,各组组长由成员单位负责人兼任,各司其职。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党政办、水务站

成员单位:灾害发生地村、组、矿山企业。

职    责:收集、掌握灾情,灾情相关信息及时向上级汇报,协调指挥各组行动,经组长或副组长审查后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联系电话:党政办 、杨久荣

(二)灾害调查控制组

牵头单位:水务站、经济发展办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灾害发生地村、组、矿山企业。

职    责:尽快查明汛期灾害发生的原因,影响范围,对灾害发展趋势及时作出判断,提出应急治理措施,减轻和控制灾情,按连报制度的规定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

联系电话:杨久荣  、王  涛  

(三)抢险救灾组

牵头单位:消防中队

成员单位:水务站、明光边境派出所、司法所、自然资源管理所、边防十六连、中心学校、卫生院、灾害发生地的村、组、矿山企业。

职    责:灾害发生时负责抢险救灾,及时抢险被困人员,组织群众抢救财产,设置临时避难场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点,维持秩序,做好社会治安工作。

联系电话:胡应顺

(四)交通通讯保障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交警中队

成员单位:交管站、明光边境派出所、林业中心、农业中心、电信所。

职    责:保证抢险救灾时的交通通讯畅通,组织调动抢险救灾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救灾现场的交通管制,保证救灾物资,设备能及时运送到达。

联系电话:党政办 、杨锦良

(五)救灾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社会事务办

成员单位:卫生院、供销社、粮站和灾害发生地村委会。

职    责:负责组织救灾所需物资、食品、药品供给。

联系电话:赵广仁  

(六)医疗救护防疫组

牵头单位:卫生院

成员单位:灾害发生地村卫生所。

职    责:负责因灾或抢险受伤人员的救护和灾后的疫情控制。

联系电话:孟世鹏

(七)灾害善后小组

牵头单位:党政办

成员单位:社会事务办、水务站、经济发展办、农业中心、中心学校、林业中心、灾害发生地村委会、矿山企业。

职    责: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灾后恢复重建。

联系电话:党政办 

六、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

各级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当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汛抢险物资,镇级抢险物资由水务站负责储备。村级应根据本辖区内实情,也应储备一定防汛物资,同时发动村民捐赠抢险物资。

七、应急措施

在接到汛期预报或灾情发生后,全镇按市防汛指挥部要求迅速开展工作。

(一)临汛应急

1.当接到汛期预报时,镇政府统一部署,及时启动本预案,保持与上级及有关单位的联系,随时按应急预案和实际险情,做好防汛抢险的各项工作,对各村的防汛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

2.对房屋质量较差以及建在地势低洼地区的农民住宅内的物资做好疏散和转移工作。

3.对全镇区域内的河堤、河道等防汛设施进行严格实地检查,并进行疏通。集中对违章建筑、河道采砂和建筑物弃渣等阻拦河面的问题进行排查和专项整治,对隐患点彻底清除。

(二)灾后应急

1.当灾情发生后,指挥部迅速到位,各抢险小组迅速按各自职责开展工作。受灾社区或单位要及时组织力量疏散群众,转移畜禽财产。

2.电力部门负责抢修被破坏的供电设施。

3.镇卫生院负责组织防汛急救队伍,设立医疗站,检查、检测灾区的用水、食品等预防消毒措施,强化宣传、控制传染病的出现。

4.民政办负责设置灾民安置的场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提供救济物品,保证灾民基本生活,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其他安置工作。

5.边境派出所、司法所等单位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证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安定,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

6.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党政机关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要深入救灾现场,把挽救人民生命和减少国家、集体财产损失为救灾的中心,要动员和发动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要依靠社会的力量把灾情损失减少到最低,夺取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