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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9-2/20250227-0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固东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2-27 15: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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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固东镇人民政府

202419

                                              (此件公开发布)

 

 

 

 

 

 

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防震减灾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 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对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固东镇应对和处置地震应急活动,根据方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固东镇地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协调。

(二)坚持干群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力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快速反应,资源共享的原则。各社区、部门要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在镇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依法、有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四)坚持向上级请示报告原则。发生重大情况时,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向委、政府统一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长:赵开灿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

   长:王成昌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董玉辉 党委副书记

    李新位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尹帅帮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李培龙  纪委书记

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建飞  副镇长

王维煜  副镇长

尹以乐  副镇长、派出所长

     员: 尹傲雪  党政办负责人

               张岐志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谌江波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定琪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段尚维 宣传办负责人

王治玥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主任

杨定朝  财政所负责人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经站)

梁本东  烟办负责人

李忠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兽医站)

杨德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水管站)

王治正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集镇办主任

田云艳  医保负责人

李寿希  劳保负责人

段红艳  计育负责人

濮玉东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世林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生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安翔  中心校校长

郑治斌  腾三中校长

金建朝 固东中学校长

杨灿方 固东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绍雄  腾板交警中队长

黄开稳  司法所所长

 供电所所长

吉祝贤  电信分公司负责人

各社区支书、主任

地震发生启动《固东镇地震应急预案》后,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镇政府紧急集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镇长杨晗担任,前方指挥长由人大主席王成昌担任,后方指挥长由副书记董玉辉担任。

(二)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进行地震应急紧急处置、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御、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事故调查与评估上报、震后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必要时,提出特别管制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审议其他有关应急救援和震后恢复重建等重大事项。

(三)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安全保卫、损失调查评估、物资和经费供应保障、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宣传报道、生产自救、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接收援助、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董玉辉  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1)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落实中央、省、市镇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3)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协调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和震情会商工作;(4)负责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并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6)负责处理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

组长:李新位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成员:机关民兵应急分队

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配置抢险救灾力量,搜救、转移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2)组织运输、投送抗震救灾物资、协助有关部门发放救灾物资;(3)配合其他工作组进行工程抢险;(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疾控组

组长:王维煜  副镇长

副组长:固东卫生院院长

成员:固东卫生院副院长、各社区卫生所所长。

职责:(1)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进入灾区,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2)组织卫生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队伍进入灾区,对灾区的环境、饮水、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灾民有病及时就医;(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震灾损失评估组

组长:李建飞  副镇长;

成员:项目办主任、集镇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自然资源所长、农经站站长

职责:(1)协助上级震害损失评估组调查地震破坏情况;(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通信保障组

组长:尹帅帮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员:中国电信固东分公司负责人

职责:(1)组织力量抢修辖区内通讯设备、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2)组织力量建设抗震救灾前沿指挥部的通讯、网络设施,保证前沿指挥部快速高效运转;(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交通运输及保通组

组长:尹以乐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腾板交警中队队长、固东交警中队队长、交管站站长。

职责:(1)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渡口及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等;(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灾民转移安置组

组长:李培龙  纪委书记;

成员:民政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

职责:(1)调剂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2)组织搭建帐篷,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安全工作,确保灾民有住所、有饭吃;(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治安消防组

组长:李新位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成员:综治办主任、固东派出所干警、消防中队

职责:(1)加强对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灾民临时住所等重要部位的警戒;(2)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3)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打击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蛊惑人心的行为;(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宣传办负责人、文化站站长

职责:(1)负责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生产自救组

组长: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水站站长。

职责:(1)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工作;(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烤烟生产自救组

组长: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烟办主任。

职责:(1)组织对震区烤烟生产受损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烟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2)负责协调上级烟草部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

组长:李建飞 副镇长;

成员:供电所所长、项目办主任、水站站长。

职责:(1)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电力、水利、通讯、交通等设施;(2)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次生灾害处置组

组长:王成昌  镇人大主席;

成员:经济发展办、民政办主任、水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

职责:(1)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2)防止灾害污染,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3)加强环境监测;(4)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5)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应急资金组

组长:王维煜  副镇长

成员:固东财政所负责人民政办主任、农经站站长。

职责:(1)执行政府救灾资金计划,筹措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和审计监督;(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成员:党政办全体成员(含炊事员、驾驶员、门卫、保洁员)。

职责:(1)负责上级领导及部门工作组的接待工作;(2)负责前沿指挥部全体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3)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工作分工,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地震发生后,镇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震后15分钟内将初步确定的地震参数(时间、地点、震级)报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县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

(三)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研究决定抗震救灾中的重大事项:(1)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范围、起止时间;(2)立即调派医疗救护、工程抢险、通信保障等队伍赶赴灾区;(3)部署灾区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转移、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震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四)各部门按照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职责和任务,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赶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

(五)根据震情、灾情请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救援。

(六)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

六、应急结束和善后工作

(一)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不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基本恢复。镇政府宣布震后应急期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善后工作

应急期结束后,各部门应当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细化应急方案;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包括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镇人民政府及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社区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组织社区抢险救援队配合镇救援队实施救援。

(三)合理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在本村内合理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社区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衔接。

(五)强化隐患排查。各社区、各部门要做好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六)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