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89-2/20250227-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固东镇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2-27 15:46: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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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各相关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现将《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固东镇委员会
固东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县防震减灾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地震应急准备工作,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预防为主、常抓不懈”的 工作方针,牢固树立“宁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务求实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地震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对地震灾害的应对处置和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固东镇应对和处置地震应急活动,根据方案规定,启动相应级别地震应急响应。
三、应急处置原则
(一)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在上级党委、政府和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固东镇地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各社区、部门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负责做好本辖区、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加强协调。
(二)坚持干群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科学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依靠和发挥人民群众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的力量,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快速反应,资源共享的原则。各社区、部门要建立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在镇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行动依法、有效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工作。
(四)坚持向上级请示报告原则。发生重大情况时,各社区、各部门要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再向市委、市政府统一报送信息。
四、应急处置组织体系与工作职责
(一)成立地震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赵开灿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杨 晗 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代理镇长
副 组 长:王成昌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董玉辉 镇党委副书记
李新位 镇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尹帅帮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李培龙 纪委书记
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李建飞 副镇长
王维煜 副镇长
尹以乐 副镇长、派出所长
成 员: 尹傲雪 党政办负责人
张岐志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谌江波 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刘定琪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主任
段尚维 宣传办负责人
王治玥 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主任
杨定朝 财政所负责人
李 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农经站)
梁本东 烟办负责人
李忠林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兽医站)
杨德瑞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水管站)
王治正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王 胜 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集镇办主任
田云艳 医保负责人
李寿希 劳保负责人
段红艳 计育负责人
濮玉东 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李世林 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杨生翠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刘安翔 中心学校校长
郑治斌 腾三中校长
金建朝 固东中学校长
杨灿方 固东中心卫生院院长
周绍雄 腾板交警中队长
黄开稳 司法所所长
杨 琨 供电所所长
吉祝贤 电信分公司负责人
各社区支书、主任
地震发生启动《固东镇地震应急预案》后,地震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在镇政府紧急集合,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人员设立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第一副指挥长由镇长杨晗担任,前方指挥长由人大主席王成昌担任,后方指挥长由副书记董玉辉担任。
(二)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组织协调进行地震应急紧急处置、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应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防护、次生灾害防御、现场监测与分析预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事故调查与评估上报、震后恢复重建、信息发布等工作;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对应急救援工作的指示;必要时,提出特别管制措施经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审议其他有关应急救援和震后恢复重建等重大事项。
(三)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工作体系及职责
地震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应急救援、医疗卫生、安全保卫、损失调查评估、物资和经费供应保障、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宣传报道、生产自救、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接收援助、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董玉辉 镇党委副书记;
成员:地震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行政主要领导。
(1)执行指挥部相关决定,落实中央、省、市及镇领导对抗震救灾工作的指示,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2)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抗震救灾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向省、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3)协调地震现场的震情监视、趋势判定、地震紧急救援、协调地震工作部门的地震灾害损失评定和震情会商工作;(4)负责与省、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协调并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应急工作;(5)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6)负责处理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抢险救援组
组长:李新位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成员:机关民兵应急分队。
职责:(1)负责组织、协调、配置抢险救灾力量,搜救、转移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2)组织运输、投送抗震救灾物资、协助有关部门发放救灾物资;(3)配合其他工作组进行工程抢险;(4)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5)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医疗、疾控组
组长:王维煜 副镇长;
副组长:固东卫生院院长
成员:固东卫生院副院长、各社区卫生所所长。
职责:(1)迅速组织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进入灾区,建立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2)组织卫生监督、环保、食品药品监督队伍进入灾区,对灾区的环境、饮水、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对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疫情,迅速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灾民有病及时就医;(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震灾损失评估组
组长:李建飞 副镇长;
成员:项目办主任、集镇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自然资源所长、农经站站长
职责:(1)协助上级震害损失评估组调查地震破坏情况;(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5.通信保障组
组长:尹帅帮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成员:中国电信固东分公司负责人。
职责:(1)组织力量抢修辖区内通讯设备、设施,保证抗震救灾通信畅通;(2)组织力量建设抗震救灾前沿指挥部的通讯、网络设施,保证前沿指挥部快速高效运转;(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6.交通运输及保通组
组长:尹以乐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员:腾板交警中队队长、固东交警中队队长、交管站站长。
职责:(1)组织抢修遭受破坏的公路、桥梁、渡口及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等;(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7.灾民转移安置组
组长:李培龙 纪委书记;
成员:民政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
职责:(1)调剂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2)组织搭建帐篷,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和安全工作,确保灾民有住所、有饭吃;(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8.治安消防组
组长:李新位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成员:综治办主任、固东派出所干警、消防中队。
职责:(1)加强对救济物品集散点、储备仓库、灾民临时住所等重要部位的警戒;(2)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3)加强宣传引导,严厉打击恶意散布虚假信息、蛊惑人心的行为;(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9.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员:宣传办负责人、文化站站长。
职责:(1)负责抗震救灾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生产自救组
组长: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民政办主任、中心学校校长、水务站站长。
职责:(1)组织震区恢复生产工作;(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1.烤烟生产自救组
组长:段锡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员:烟办主任。
职责:(1)组织对震区烤烟生产受损情况进行核实,指导烟农积极开展生产自救;(2)负责协调上级烟草部门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2.基础设施抢险和应急恢复组
组长:李建飞 副镇长;
成员:供电所所长、项目办主任、水务站站长。
职责:(1)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电力、水利、通讯、交通等设施;(2)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3)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次生灾害处置组
组长:王成昌 镇人大主席;
成员:经济发展办、民政办主任、水务站站长、自然资源所所长。
职责:(1)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设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2)防止灾害污染,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3)加强环境监测;(4)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5)督导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和设施采取紧急处置;(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4.应急资金组
组长:王维煜 副镇长;
成员:固东财政所负责人、民政办主任、农经站站长。
职责:(1)执行市政府救灾资金计划,筹措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和审计监督;(2)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15.后勤保障组
组长:李洁琳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成员:党政办全体成员(含炊事员、驾驶员、门卫、保洁员)。
职责:(1)负责上级领导及部门工作组的接待工作;(2)负责前沿指挥部全体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3)负责灾区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及发放工作;(4)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及各工作组成员单位根据地震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工作分工,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灾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应急处置程序
(一)地震发生后,镇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转为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地震应急与救灾工作。
(二)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在震后15分钟内将初步确定的地震参数(时间、地点、震级)报告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同时将震情、灾情上报县地震局,提出应急措施和建议。
(三)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立即研究决定抗震救灾中的重大事项:(1)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的范围、起止时间;(2)立即调派医疗救护、工程抢险、通信保障等队伍赶赴灾区;(3)部署灾区饮用水和食品供给、伤员转移、物资调运、灾区内外交通保障;(4)根据需要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震区的地震应急工作。
(四)各部门按照镇抗震救灾指挥部的要求和《固东镇地震应急工作方案》的职责和任务,尽快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并及时抽调人员赶赴灾区进行抗震救灾。
(五)根据震情、灾情请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救援。
(六)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依照有关信息公开的规定,及时公布震情、灾情信息。
六、应急结束和善后工作
(一)应急结束
应急结束的条件是:地震灾害事件紧急处置工作完成;地震引发的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经过震情趋势判断,近期不发生较大地震的可能;灾区正常社会秩序基本恢复。镇政府宣布震后应急期结束,恢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二)善后工作
应急期结束后,各部门应当积极履行部门职责,做好日常防范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要细化应急方案;要成立应急工作机构,包括领导机构、指挥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在镇人民政府及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各社区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组织社区抢险救援队配合镇救援队实施救援。
(三)合理设置紧急避难场所。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在本村内合理设立紧急避难场所。
(四)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各社区应加强对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应急预案,储备保障物资,建立健全调动社会人力、物力和财力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有效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在预案制定、信息报送、预警预防、应急处置等方面与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衔接。
(五)强化隐患排查。各社区、各部门要做好辖区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
(六)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等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等方面的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要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切实做好社会稳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