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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78-8/20260401-00003 发布机构 腾冲市腾越街道办事处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4-01 16: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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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越街道办事处 关于切实抓好2026年清明节和五一节期间 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的通知

                                                                                              〔2026〕—8

各林长、各村(社区)、各部门(中心、站所)、中心学校:

为切实抓好清明节、五一节期间全街道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尽最大努力实现森林草原火情零发生的目标,坚决防止重特大森林草原火灾、尤其是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现就抓好2026年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火责任

严格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各级防火命令要求,将防火措施和管理责任落实到村(社区)主要领导、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林农、林区经营单位等防火责任主体上。各村(社区)要结合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草原防火防控措施,并于4月4日前将卡点设置情况报林业站备案。各村(社区)主要领导要对本辖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负总责,对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形势做到心中有数,亲自抓防火措施、防火力量的落实,对辖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全面部署;要坚决贯彻执行街道办事处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对辖区火灾多发、易发地段采取严管死守的措施,指定具体负责人员、明确管控措施;组织各村民小组及时召开社员大会,确保每户有1人参加,宣传不留死角,严格户主轮流值班制度;护林员要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加强林草区巡护;通过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实现森林草原火情零发生。

二、工作措施

加大宣传,切实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社区)要全方位、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清明节、五一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宣传。一是加大《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及各级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的宣传力度,根据《条例》《命令》对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结合村规民约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条款,明确处理措施和力度。二是深化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有效减少中小学生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隐患;同时通过“小手牵大手”,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宣传教育主阵地作用,做到山火家火一起防。三是在林草区重点区域、重点地段、主要入山路口等部位要刷写、悬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林草地、农地交界边缘要竖立森林草原防火标识标牌。四是加大对火灾和违规用火的查处力度,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森林草原火灾肇事者,通过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五是开展清明节“文明祭奠”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奠、鲜花祭奠、熟食祭奠。

自检自查,大力消除火灾隐患

一是各村(社区)要深入村民小组开展防火工作,切实掌握各村民小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督促和指导各村民小组做好本辖区清明节、五一节期间的森林草原防火防控工作。二是各村(社区)要再次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草原火灾隐患较多的地段,要增岗设卡,加大巡护力度,对隐患点造册登记,落实责任单位,明确责任人,对火险隐患要限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三是街道纪工委、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所将组成督查指导组,在清明节及五一节期间,对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专项督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存在薄弱环节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将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腾政发〔2014〕27号)的规定,严肃处理。四是班子成员、各办公室(中心、站所)在清明节、五一节期间需对所挂钩村(社区)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在实处。

突出重点,落实火灾防控措施

1. 重点区域的防控。一是涉及的村(社区)在重点区域设立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点),负责城市周边的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具体设置点为交椅凹路口、大滚塘岔路口、高粱公、草庙路),以加强对城市面山的防控;其他各村(社区)增加巡护人员,实行全天候巡逻,主要入山路口要增设卡哨,入山人员100%扫码或实名登记,确保火种不进林草区。二是林地、草地及农地交错地段的防控。各村(社区)要加强林牧农交错地段及林内农地的登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森林草原防火村规民约,协助派出所及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林业)加大对林牧农交错地段违规用火行为的查处。三是坟地、墓地周边的防控。各村(社区)要严格落实林牧区坟主登记工作,根据坟地、墓地的分布情况,增设卡哨,安排足够的人力严防死守;严禁进入坟山生火做饭、烧香烧纸和燃放鞭炮等。四是街道组成一支巡逻组全天候开展巡逻,确保辖区不发生火情。

2. 重点人群的防控。一是中小学生的防控。各村(社区)、各中小学校务必在4月4日前再开展一次中小学生“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给每一个学生发放《清明节文明祭奠倡议书》并转交家长。二是精神病人的防控。各村(社区)需督促监护人落实好监护责任,并再次梳理清查辖区内无监护人的精神病人或盲流人员,通过社会事务办(民政)妥善安置此类人员。三是老年人及外出返乡人员的防控。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村老年协会的作用,让老年协会去宣传教育管理老人,确保老年人不单独上山上坟、不随意烧荒烧地。同时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返乡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3. 重点时段的防控。4月4日前各村(社区)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明确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地段,实行人员包保制,明确责任。4月4日至19日是广大群众上坟的高峰期、五一节是出游高峰期,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大上述两个时段的部署,切实增强重点部位的防控力量。

严阵以待,强化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各村(社区)要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街道应急分队进入临战状态,必须24小时待命,各村(社区)义务扑火队要进入应急值守状态,一旦发现火情及时组织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打好”。同时要高度重视扑火安全,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扑救原则,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扑救“四个不允许”,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措施不力、组织不到位,导致发生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的森林草原火灾频发的村(社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


附件:1.清明文明祭奠倡议书



腾冲市人民政府腾越街道办事处

                                                                2026年4月1日


附件1

腾越街道办事处清明节文明祭奠倡议书

清明是我们祭奠祖先、缅怀先烈的民族传统节日。受陈规陋习的影响,一些人在清明期间仍采用上山烧纸钱、燃香烛、燃放鞭炮等方式进行祭扫活动。这种祭奠方式,既严重污染环境,又可能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为有效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现向全街道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观念,树立文明祭奠新风。积极倡导通过鲜花和熟食以及清扫墓碑、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树立文明、安全、公德意识,突出生态、环保、低碳理念,在祭奠过程中不带火源上山,不焚烧纸钱香烛,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孔明灯。

二、提高认识,保护森林草原资源。遏制森林草原火灾,维护生态安全,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义务。人人都应关心支持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坚决与危害森林草原资源安全行为作斗争,切实保护森林草原资源安全。

三、积极行动,开展火灾隐患大清除活动。要及时对坟墓周围的枯枝落叶、灌木杂草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以消除火灾隐患。

四、遵章守纪,主动配合检查。入山人员自觉到防火检查站(点)进行扫码或实名登记。上山文明祭扫的,须到本村民小组报备。

五、以身作则,倡导示范带头。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做到带头文明安全低碳祭扫。

六、科学处置,安全至上。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严禁独自一人扑火,要立即向街道党政办(电话:5152238)或指挥所办公室(电话:5152202)、村(社区)报告或拨打报警电话“12119”。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及未经培训的人员上山扑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