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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86-8/20260904-00018 发布机构 腾冲市荷花镇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6-09-04 16: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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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荷花镇委员会 荷花镇人民政府关于利用扶贫资金、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设置村级公益性管护劳务岗位的指导意见


各党总支(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扶贫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使用管理,补齐村级公共设施管护短板,建立常态化长效管护机制,提升乡村治理水平,根据中央、省、市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腾冲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管理方案》(〔2023〕42号)、《关于再次重申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2023〕67号)精神,经镇党政班子会研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原则

(一)坚持镇指导、村主导。镇级负责统筹规范、政策指导、上限管控和监督把关,统一工作标准;村级作为实施主体,自主细化管护细则、确定管护内容、选聘管护人员,全面落实属地管护责任。

(二)坚持合规使用、专款专用。相关资金不得截留、挪用、挤占、克扣,严禁虚设岗位、虚造劳务套取资金,严禁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全程公开公示、账实相符。

(三)坚持按需设岗、务实管用。立足村级实际需求设岗,聚焦公益性设施、特色资源管护,为村级公共设施管护的补充力量,杜绝空岗顶岗。优先保障无专项管护经费的公益设施,不得替代已有财政专项资金保障的管护支出。

(四)坚持民主决策、公开透明。岗位设置、管护范围、人员选聘、薪酬标准等核心事项,严格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所有公示事项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留存公示资料备查。

二、岗位设置与薪酬标准

(一)岗位性质。所设岗位为村级自主设置的公益性管护劳务岗位,属临时劳务用工,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不纳入农业农村、人社部门公益性岗位管理序列。岗位人员主要承担日常巡查、保洁、养护、隐患上报等基础性管护工作,实行劳务补助薪酬模式。人员选聘优先吸纳弱、半劳力脱贫群众、监测对象、低保及边缘低收入群体,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残疾人、留守困难群众;因故意犯罪正在服刑、有严重失信记录且未修复、恶意破坏集体资产行为的人员不得选聘。

(二)薪酬上限。村级管护岗位人员每月劳务补助最高不超过市级规定的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各村不得突破上限,可结合管护工作量、工作时长、履职成效,在限额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劳务补助统一通过银行转账发放,不得以现金、实物抵扣。

(三)资金来源。管护人员报酬从各村衔接资金原扶贫经营性项目资产净收益中列支,优先使用当年已实现收益,往年存量净收益仅在当年收益不足时统筹调剂,严禁以未来年度预期收益提前设岗发薪,不得透支未来年度项目收益。各村编制岗位资金预算,经村“两委”审议后报镇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农经、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备案,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后执行。

(四)动态管理。各村可根据年度管护需求、项目收益情况,动态调整岗位数量和职责,一年一核定。对长期旷工、履职严重不到位、人为损毁公共设施、群众反映强烈的管护人员,村委会可按程序解聘并停发补助。

三、主要管护范围与内容

镇级明确管护领域框架,具体管护点位、工作频次、细化标准由各村通过“四议两公开”自主确定,重点涵盖以下领域:

(一)名木古树管护。对辖区登记在册的名木古树、乡土珍稀树木开展日常巡查,监测病虫害,清理周边杂草杂物,维护围栏、支撑架、挂牌等保护设施,建立管护台账,发现倒伏、病虫害加重、人为破坏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二)乡村文物管护。负责古民居、古遗址、古桥梁、古道、古井、古碑刻、非遗点位、红色文化遗存等日常巡查看护,做好周边保洁,排查开裂、坍塌、渗水等安全隐患,制止乱涂乱画、违规搭建、损毁文物等行为,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公益性项目设施管护。重点管护各级财政投入建成的村级公益设施,具体包括一是高标准农田基础设施巡查灌溉沟渠、排水沟、涵管,清理淤积杂物,巡查机耕路路面及路肩发现损毁及时上报二是村内道路及附属设施清扫路面杂物,疏通排水边沟,排查路面破损、塌陷、路基沉降等问题,及时上报并设置警示标识;三是灌排沟渠及灌溉设施清理沟渠淤泥、杂草、垃圾,检查挡墙、底板、涵管完好情况,巡查维护灌溉管道、阀门、出水口;四是路灯及亮化设施巡查路灯、景观灯运行情况,发现灯具损坏、线路故障、灯杆倾斜等情况及时上报维修五是文体广场及健身器材做好广场保洁,清理杂草积水,检查器材稳固性、完好性,发现螺丝松动、部件损坏及时上报并设置停用提示;六是公共厕所负责日常保洁,保持厕内干净整洁,检查冲水、照明、排污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修七是垃圾收集设施。巡查垃圾箱、垃圾池、分类收集点完好情况,保持周边整洁,防止垃圾外溢,做好除臭消杀;八是安防及消防设施。检查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池等设施完好情况,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以上管护均为日常维护养护,工程类维修、专业修复由村级按程序申报项目资金实施,管护人员不承担维修、修复职责

(四)其经村级民主决策确定的公共区域保洁、公共资源守护、乡村风貌维护等公益事项。

四、镇村两级工作职责

(一)镇级职责制定统一工作框架、薪酬标准和合规要求,为村级提供政策依据;常态化督查各村岗位设置、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管护成效,每季度开展抽查;指导村级规范建立台账,对各村岗位设置、人员信息、薪酬标准进行备案;及时解答村级疑问,组织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工作运行。

(二)村级职责按合同收取衔接资金项目收益;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确定本村岗位数量、选聘条件、管护点位、工作细则、薪酬标准和考核办法;规范做好人员选聘、日常管理、月度考核、补助发放全流程工作;建立管护工作台账、考勤台账、资金发放台账,做好资料归档留存;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确保管护落地见效、资金使用合规。

五、工作实施流程

(一)村级谋划研判。结合本村项目收益额度、设施管护需求,初步拟定岗位设置方案、管护清单、薪酬预案。

(二)民主决策公示。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确定最终方案,决议内容、岗位信息、薪酬标准、管护范围全面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实施。

(三)规范选聘上岗。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聘人员,优先保障重点群体。选聘全程留存报名、评议、公示资料,上岗前明确岗位职责、工作要求和考核标准。

(四)日常考核兑付。建立月考核机制,由村“两委”、村务监督委员会共同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劳务补助挂钩,次月造册发放,全程留存考核记录、考勤表、银行发放凭证。

(五)镇级备案监督。各村将最终管护方案、岗位台账、人员信息报镇备案,镇级定期抽查督导,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六、资金使用及监管

(一)资金使用范围。所使用的经营性项目资产收益仅能用于本意见规定的村级公益性管护劳务岗位支出,且村级在使用资金过程中,必须统筹每个经营性项目收益的支出符合中央、省、市衔接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及《腾冲市经营性扶贫项目资产收益管理方案》(〔2023〕42号)、《关于再次重申做好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及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工作的通知》(〔2023〕67号)要求,确保不低于每个项目收益分配金额的50%用于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低保及边缘低收入群体等指定人群。

(二)资金拨付流程。管护员报酬按月造册,附月度考核表、考勤记录,经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村委会主任审签后,按照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及拨付流程规范拨付。报账单据需注明所拨付资金对应的资产收益项目,拨付材料全套复印报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存档备查。

(三)监督检查。各村年底将收益资金年度支出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纪委、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农经、财政)、经济发展办公室(乡村振兴)每半年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虚报冒领、挂岗领薪、截留挪用、超标准发放等问题。发现违规问题限期整改、全额追缴违规资金;情节严重的,对相关责任人约谈通报、依规追责。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设置公益性管护劳务岗位是盘活资产收益、完善乡村治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村要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确保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守政策底线。严格执行每月薪酬上限,严禁超标准发放、人情定岗、挂岗领薪、挤占挪用资金,确保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

(三)强化公开公示。岗位设置、人员名单、薪酬发放、管护成效等关键信息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杜绝暗箱操作。

(四)健全长效机制。各村结合实际持续优化管护制度、完善考核体系,逐步形成“岗位明晰、责任到人、管护到位、考核有据、资金合规”的常态化管护机制。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往我镇相关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由中共荷花镇委员会、荷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如上级有最新要求,则按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中共荷花镇委员会   

                 荷花镇人民政府    

                 202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