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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20250327-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3-27 15:3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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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民政
腾冲市民政局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殡葬领域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清明节是中华民族弘扬孝道、追思亲人、祭扫悼念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祭扫服务保障水平、宣传殡葬改革成果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成效的关键时点。当前,我市气温逐渐攀升,降水偏少,风干物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严峻。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充分研判清明祭扫工作的形势并进行风险评估,毫不松懈地做好清明祭扫风险隐患防范化解、祭扫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持续提升清明节祭扫服务和管理水平,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清明祭扫安全、文明、有序。

二、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街道)、各殡葬服务机构要进一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开展自检自查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到排查无遗漏、无盲区,对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整改到位。重点排查整治内容包括:是否落实消防、设备、人员、食品等安全制度,是否配齐各类安全设施设备,设施设备摆放是否安全稳妥;火化车间、油库、配电房、骨灰寄存室等重点场所消防措施是否落实到位,电器线路、用电设备、燃气管道等是否完好无损;集中焚烧区、祭扫、祭拜、休息等公共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墓区是否严格管控火源,是否开展祭扫用火巡查、排除火灾隐患;是否落实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标准、消防技能培训制度等要求。

三、加强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各乡镇(街道)、各殡葬管理机构要保障清明祭扫安全有序,切实做好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导、信息零报告等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二是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清明祭扫工作方案,组织所属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疏散避险、应急处置演练,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对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护力度,在主要进山路口摆放防火警示标语标牌,设立防火检查站、宣传劝阻点,严控将火种带入山林。四是加强祭扫活动管理,加强对关键岗位、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采取预约、错峰、分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和进山入林人流密度,最大程度减少森林草原火情火灾发生概率,防止拥挤踩踏导致人员伤亡等次生灾害发生。五是规范殡葬服务行为,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惠民措施公示公开,坚决查处巧立名目收费、超标准收费、强制捆绑消费、巧立名目诱导消费、趁机变相涨价等行为。

四、深化移风易俗宣传

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移风易俗、文明祭祀、厚养薄葬等文明殡葬新风尚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等平台在清明节人员集中的关键节点广泛宣传,形成舆论导向。殡葬服务机构要创建无烟陵园,多渠道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迷信行为。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推动丧葬礼俗改革。

五、强化老坟翻新管理工作

清明节期间,各地翻新老坟的现象较为突出,各乡镇(街道)要加强管理,加大巡查检查力度,有效防止违规翻新老坟行为发生。关于老坟翻新管理工作,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鼓励老坟进入公墓安葬。老坟损坏后,鼓励群众自愿搬迁进入骨灰公墓安葬。

二是严格备案审批。原则上不审批老坟翻新,确因老坟倒塌、损坏后,群众确需修整维护的,按群众申请、属地村(社区)现场查勘审核、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修整完成后联合验收进行报备。

三是控制坟墓翻新规格。因特殊情况致坟墓损毁严重且经报备审核同意的,单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面积不超过6平方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并做好覆绿遮挡,达到见树不见墓的效果。

四是禁止翻新建大墓、豪华墓。老坟翻新过程中,发现老坟翻建成大墓、豪华墓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墓主或丧属限期自行拆除,未自行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处置,并由有关部门对涉及当事人严肃处理。

五是禁止翻新区域。严禁在公路主干道、河道沿线、城镇建成(规划)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农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翻新坟墓。

六是规范坟石加工。加强辖区坟石加工商户的监督管理,严禁超标准加工生产销售坟石,依法查处违规加工销售坟石的行为。

七、加强信息报送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市民政局在清明节期间(41日至7日)安排专人值守,统筹协调服务清明节祭扫工作。清明节法定假日期间,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制度和祭扫情况日报制度。各乡镇(街道)、殡葬服务机构要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执行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41日前,各乡镇(街道)报送辖区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及值班值守表;417日,每日11:30时前报送《腾冲市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附件1);49日前报送清明节祭扫工作总结。


附件:1. 腾冲市2025年清明节祭扫情况日报表

            2. 腾冲市民政局2025年清明节值守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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