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250829-0000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8-29 14:4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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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和镇TCZH2025-017号宗地的规划条件 |
我局结合《腾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该片区控规要求,现对中和镇TCZH2025-017号宗地提出如下规划条件:
一、中和镇TCZH2025-017号宗地位于中和镇大村村,宗地面积336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二、开发强度:容积率≥0.8,建筑系数≥40%,绿地率≤20%;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宗地内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用地面积不大于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可在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之外计算,且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5%,并要符合相关工业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三、建筑退距及限高:宗地西侧临道路建筑退让用地红线不低于5米,宗地临周边地块建筑退距应满足消防等规范要求(严格执行最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宗地内建筑高度不得超过24米。
四、功能布局要求:宗地东侧用地红线向宗地内延伸20米范围为毛料堆放区,西侧退让用地红线5米后向宗地内延伸11.4米范围为生活区,其余区域为厂房区。(详见功能布局图及宗地图)
五、未尽事宜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