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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3-1/20251219-00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水务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12-19 16: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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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芒棒镇(上营-香柏嘴)四改三公路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腾冲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于20251215日向市水务局提出腾冲市芒棒镇(上营-香柏嘴)四改三公路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于1215日依法受理。我局组织专家对《腾冲市芒棒镇(上营-香柏嘴)四改三公路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评审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市水务局决定准予腾冲市芒棒镇(上营-香柏嘴)四改三公路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选取的评价对象及评价范围

本次评价对象为桥梁1座(军民桥,跨曼垒河);公路涵洞1道(K2+821盖板涵,位于小箐沟上);施工便道涵洞1道(跨曼垒河,为临时建筑物)。横向评价范围为曼垒河左右岸河道管理范围,纵向评价范围为军民桥桥址上下游河段,评价河段全长188.63m,满足河段宽度的3~5倍要求。

二、同意《评价报告》关于拟建工程水文、河道演变及洪水影响分析的结论意见

本项目涉河建筑物的建设与防洪标准相符合。评价的军民河势上桥梁建设对河道岸线有轻微影响,桥址处河道扩散,已设计建设导流墙与现状河道岸坎顺接,减轻河势影响。军民桥遭遇25年一遇洪水时阻水比为0%,桥梁阻水比小于5%,壅水高度0m,梁底高于设计洪水位6.87m,阻水比、过流和净空均满足规范要求,自身防洪安全,河道行洪畅通,导流墙高满足行洪要求;评价的K2+821盖板涵(2m×2m)考虑净空的情况下最大过流能力为12.9m³/s,大于2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9.78 m³/s,过流和净空满足要求;评价的施工便道导流涵管管径D=1m,最大过流能力2.5m³/s,施工期防洪标准5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为8.12m³/s,施工便道导流涵管不满足过流要求,补救措施为更换涵管。项目的建设对现有的水利工程和其他设施无影响项目运行期、施工期对防汛抢险交通无影响项目对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无影响。

三、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工程开工前,应将施工期防洪度汛方案及应急预案报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施工期过程中,应尽量杜绝河岸堆渣、渣土入河现象,本项目施工结束后,应把侵占河道的部分恢复原状,同时做好所有渣土及施工废弃物入河河段的清淤工作。

()施工期造成边坡扰动和破坏,施工完成后对其进行回填、恢复运行期间定期对监测资料进行评价,严格维护岸坡稳定,保证工程运行安全以及河道岸坡安全。同时,施工过程中重型机械、车辆对河床、堤防造成损毁的,应及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必须无条件修复。

()由于暴雨洪水发生的不确定性,超标洪水随时可能发生,建议业主应安排专人收听气象预报,出现暴雨、洪水等灾害性预报时,应立即组织防汛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工程设备及人身财产安全。施工时要时刻关注水情预报,如遇大雨,遭到较大洪水,施工单位应立即停工,将布置在过水断面范围内的一切阻碍河道行洪的料物撤出,以保证河道安全泄洪。

()运行期管理单位编制超标洪水预案,强化预警系统构建,设置码头警示标志牌、做好突发洪涝抢险物资配置。

()建设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同时,请腾冲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项目业主严格按批复的建设方案、明确的防治与补救措施及建设管理要求落实,确保批建相符。涉河工程竣工验收时腾冲市交通运输局应参加验收。

 

 

 

             腾冲市水务局

                                2025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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