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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3120060-4/20250226-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信访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2-26 16: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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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带着感情和责任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切实为民解难、为党分忧。

二、坚持群众来访随有随接,做到热情、文明接访,耐心听取上访人员的陈述,准确弄清信访问题发生的原因和经过、信访人的请求及理由等情况,并如实登记。

三、严守党的群众工作纪律,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三到位、一处理”(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反映的问题。

(一)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当面告知信访人,并说受理、不再受理的理由

(二)对予以受理的,能当场协调有权处理单位答复处理的,当场协调有权处理单位答复处理;不能当场协调有权处理单位答复处理,及时提出办理意见,报请局领导和市委、政府决定,根据批示指示意见,及时转送、交办有权处理单位限期办理并答复来访人。

(三)对异常、突发性和可能引发事端的来访问题,耐心疏导,稳定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并迅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通报,进行依法处置。

(四)对涉及多个单位、情况比较复杂的重要问题,及时报请领导出面协调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和领导到场联合接访。

(五)重大来访事件、重要问题的接访处置情况事后要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四、做好每月群众来访情况统计和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并按规定上报有关情况。

五、对群众来访中反映的带苗头性、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及时进行综合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腾冲市信访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