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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101-9/20250731-00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7-31 11: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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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省人民政府学生防溺水专题会议精神,做好2025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26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腾冲市农业农村局

                 2025731

 

 

 

2025年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随着气温上升、又逢,预防学生溺水进入重点时段,为扎实做好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有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函〔202526号)要求,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责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底线思维,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履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和农业农村部门行业安全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开展预防学生溺水有关工作,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人员,主动强化预防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细,降低学生溺水风险。

压实各方责任,抓实重点工作

(一)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要对学生及家长开展全方位安全教育,全面排查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因地制宜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村(社区)要加强监督巡查,精准掌握每名学生的动态,督促家长履行监督和安全责任。

(二)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把预防学生溺水写入与辖区渔业养殖户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列入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内容。督促指导渔业养殖户和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要求将预防学生溺水纳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制定实施有关预防学生溺水措施,做好单位员工预防学生溺水教育培训,加强管理水域巡查检查排查,防止学生进入相关水域游玩戏水,严防学生溺水事故。

(三)加强宣传警示教育。督促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结合实际,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置警示标识标志或现场讲解等,多渠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预防学生溺水知识,增强群众安全意识,提高辨识危险能力,强化预防学生溺水提醒告知,提醒群众看护好家中学生,教育学生远离危险水域等,以免发生意外。

(四)采取有力防护措施。督促渔业养殖户、农田建设项目有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在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域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周边设置警示标识标志、必要的防护设施,配备安全救生杆(圈)等必要救护设施,对弃用的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等做好安全处理,防止学生到养殖鱼塘及农田建设项目区内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进行钓鱼、游泳等活动,及时劝返到养殖鱼塘(边)等管理责任区域钓鱼、游泳、玩耍嬉戏的学生

(五)组织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养殖鱼塘、农田建设项目区域灌溉用水池、沟渠、坝塘的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一是对辖区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检查其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人、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有足够安全警示牌、是否进行了预防学生溺水培训、是否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等,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反馈,并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二是督促有关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深入学习理解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工作相关要求,全面开展责任范围内鱼塘、水池、沟渠、坝塘等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问题隐患。

三、工作步骤

即日起至8月中旬,各地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完成工作部署,组织渔业养殖户或农田建设项目建设管护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在相关水域、水利设施周边设置或更新警示标识标志和必要的防护设施,完善预防措施。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及时部署安排、适时推动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确保预防学生溺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二)加强检查指导。要采取适当工作方式,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推动问题隐患整改任务按时完成、质量达标,严格闭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