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0-3/20250303-00003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5-03-03 14:5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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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强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领域市场秩序,规范网络餐饮经营行为,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在2025年3月至5月开展全市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引导规范一批,整改提升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餐饮消费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含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商、自建网站餐饮服务提供者, 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
三、整治重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规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检查重点
1.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审查登记。
2.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名称、地址等信息。
3.第三方平台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是否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开展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送餐人员的食品安全培训。
4.第三方平台是否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抽查和监测,是否对涉及消费者食品安全的投诉举报和网络曝光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5.第三方平台和自建网站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如实记录订单信息,并至少保存6个月。
6.第三方平台是否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禁出现为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捕猎工具发布广告、提供交易服务等违法行为,全面禁食野味。
7.第三方平台落实《反食品浪费法》情况,是否存在诱导过度消费行为,是否建立健全外卖餐品描述、外卖点餐消费提示、消费教育引导、优化商家管理服务等制度机制。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检查重点
1.资质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载明的经营场所与经营场所(实体门店)地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超出许可经营项目开展餐饮服务活动。
2.信息公示: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或以电子形式公示。
3.人员管理: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有效健康证明,规范佩戴清洁口罩。
4.原料控制:是否建立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等原材料的进货查验台账,是否采购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物质;加工制作现榨果蔬汁和食用冰等直接入口食品的用水是否通过净水设施处理,或使用预包装饮用水、煮沸冷却后的生活饮用水;是否及时清理过期和变质的食品及原料。
5.加工制作:是否存在将订单委托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行为;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是否区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是否保持食品加工工具容器清洁干净,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6.备餐操作:备餐场所、备餐人员个人卫生是否符合操作规范要求;是否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
7.设备设施维护:专间是否配备温度控制设备,保证操作间温度满足食品加工需要;冷冻(藏)、洗手、消毒、三防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使用。
8.场所环境卫生:食品加工处理区是否存在墙面破损、积垢、地面不平整积水、有害生物活动迹象等问题;餐厨废弃物是否集中存放容器并及时清理。
四、整治实施步骤
(一)自检自查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各所对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调查摸底,明确重点监管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采取行政指导、法规宣贯或约谈座谈等方式,明确辖区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第三方平台整治工作要求,督促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自查清理,更新完善线上公示信息,及时下线无证、套证、假证、经营场所脏乱差等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督促第三方平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报告平台开展自查清理工作情况及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合规率,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6日至5月15日)。对照整治目标和重点整治内容,针对辖区内第三方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计划、有组织、有针对性地开展覆盖线上线下的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严厉依法查处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脏乱差等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扩大震慑效应,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5月16日至31日)。各所认真梳理、汇总集中整治开展情况,全面总结分析,提炼好的措施、做法与经验。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监管实效,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研究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姚学昌副局长任组长,食品股股长杨金佑任副组长,李荣国、董海燕为组员的工作专班,统筹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各所要结合实际强化对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各部门间的配合与协助,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线上线下联动。各所要强化属地监管和线上线下各业务条线的高度配合,线上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线下进行处置,线下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进行线上倒查,以问题为导向开展靶向治理,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督导促进落实。市局将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一线开展督促检查,定期调度推进,对思想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整治走形式等问题予以通报。
(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单位要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妥善处置群众投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营造全民共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
(五)及时汇总上报信息。请各所于3月13日前上报自查摸底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5月13日前上报集中整治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5月28日前上报集中整治工作总结。联系人及电话:李荣国、董海燕,5182325;邮箱:tcssgjspdd@163.com。
腾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