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20-0/20260506-00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 公开目录 | 社会事务(殡葬服务) | 发布日期 | 2026-05-06 10:15:33 |
| 文号 | 浏览量 |
为规范我市殡葬服务市场秩序,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树立绿色、文明、节俭殡葬新风尚,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824号)、《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关于印发〈殡葬领域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市监竞争规〔2026〕1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规范殡葬经营服务主体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云市监规〔2025〕7号)及保民政通〔2026〕2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对全市殡葬服务机构及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一)辖区内从事殡葬服务代理、用品代购、策划主持、信息咨询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含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未登记但实际开展业务的机构);
(二)辖区内从事治丧服务的专职或兼职从业人员(含道士、风水先生、阴阳先生、白事管事、策划主持、念经超度、抬棺服务等人员);
(三)跨县(市、区)、乡(镇)、村(社区)在我市开展殡葬服务的机构及从业人员必须纳入流入地登记备案管理。
二、备案时间
(一)现有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及人员:请于2026年5月31日前,所有符合条件的殡葬服务机构、组织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须主动向市民政局申请备案;
(二)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的机构及人员:自从业之日起15日内完成备案;
(三)备案有效期:机构备案有效期3年,个人备案有效期2年,期满前30日内须申请延续备案,逾期自动失效。若有上级政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备案材料
(一)机构备案材料
1.《腾冲市殡葬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表》;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公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 从业人员基本信息;
5.《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1.《腾冲市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备案时需领取《腾冲市民间殡葬从业人员负面清单(暂行)》。
四、备案流程
(一)申请提交:符合备案条件的机构或个人,填写完善资料并经村(社区)和乡镇(街道)审核后,前往腾冲市民政局殡葬业务办公室(原救灾中心大楼一楼)递交相关材料,并签署《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联系人:杨东,联系电话:0875-5155318。
(二)材料审核:民政部门联合乡(镇)、村(社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补充内容。
(三)登记入库:审核通过后,予以备案登记,并建立信用档案纳入信用体系管理。
(四)变更注销:备案信息发生变更,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交变更申请。停止从业的,须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交回备案相关资料。对未依法依规开展服务或超范围经营的,责令停止相关活动;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取消备案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五)社会公示:完成备案、变更、注销备案的,将适时在官方网站、属地村(社区)公告栏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群众举报。
五、活动报备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殡葬服务活动,均须提前向服务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报备,提交《腾冲市民间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从业人员服务活动报备表》。
六、监督管理
自2026年5月6日起,市民政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公安、乡镇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殡葬服务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对殡葬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收费监管、行为监管、安全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仍从事服务、超范围经营的组织及个人,依法责令停止相关行为;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举报投诉
建立健全殡葬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动态记录服务情况,评价结果定期公示,黑名单人员将限制或禁止在辖区内从事殡葬服务。投诉举报电话:0870-5155318。
备案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中介代办诈骗,请直接前往腾冲市民政局殡葬业务办公室(原救灾中心大楼一楼)办理,确保信息真实、流程合规。请各相关机构及个人积极配合,及时办理备案手续,共同促进腾冲市殡葬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咨询电话:腾冲市民政局 0875-5155318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