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3-5-04_A/2015-072200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发改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4-06-10 10:42: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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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价格监督检查所
2014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依据
根据《腾冲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腾财发〔2013〕402号)编制。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腾冲县价格监督检查所和腾冲县价格认证中心是腾冲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的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事业单位,检查所和认证中心属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职责分别为:
依法对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审理价格违法案件,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开展价格行为的社会监督,受理人民群众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全县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工作;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和价格行为;开展价费专项检查,治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负责上级安排的价格监测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工作;负责省级发改委下达我县的农产品生产成本调查数据采集、汇总、上报工作。
按照依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认证中心接受国家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委托,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各种案件中涉及各类标的进行价格鉴定。
(二)人员及车辆情况
编制2014年部门预算时,在职实有人数8人,其中:公务员7人,工勤人员1人;无离退休人员;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四、2014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4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4.0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4.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06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34.06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29.78万元
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回族津贴、独子费、单位驾驶员养老保险等构成;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回族津贴核定每人月均8元,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8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2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核定每车年均14000.00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为5805.12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70万元,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核定标准: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的标准核定到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涉案财物价格鉴证专项工作经费10万元。
编制依据:根据《云南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条例》第九条 “刑事案件中公诉案件的涉案财物价格鉴证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的规定编报。
开支范围:现场勘察车辆费用;鉴证人员差旅费;聘请有关专家、行家的鉴证劳务咨询、采价费用;办公设备维修养护费用;参加国家、省、市发改委组织的鉴证人员业务培训会的培训费;调查表格,资料审核、汇总和编印等费用;取证照相、光碟刻录、数据处理、资料递送和信息交换等费用;其他与价格鉴证工作有关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