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13_A/2015-1009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10-09 14:4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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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五)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县医院建设规划和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六)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县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八)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县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县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九)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十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十二)对全县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县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十四)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十五)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八)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基金管理、监测、评价、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9个,分别是腾冲县卫生局、腾冲县人民医院、腾冲县中医医院、腾冲县妇幼保健院、腾冲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腾冲县合管办、腾冲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腾冲县卫生人才培训中心、腾冲县界头中心卫生院、腾冲县曲石中心卫生院、腾冲县明光镇卫生院、腾冲县滇滩中心卫生院、腾冲县固东中心卫生院、腾冲县马站乡卫生院、腾冲县猴桥镇卫生院、腾冲县中和中心卫生院、腾冲县荷花镇卫生院、腾冲县清水乡卫生院、腾冲县和顺镇卫生院、腾冲县腾越镇卫生院、腾冲县腾越镇小西卫生院、腾冲县腾越镇勐连卫生院、腾冲县北海乡卫生院、腾冲县芒棒中心卫生院、腾冲县芒棒镇上营卫生院、腾冲县五合卫生院、腾冲县蒲川中心卫生院、腾冲县新华乡卫生院、腾冲县团田乡卫生院。其中:行政单位1个,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7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467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37人;在编实有车辆51辆。离退休人员49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93人。
第二部分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卫生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619,036,390.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770,875.63元,占总收入的27.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443,652,206.83元,占总收入的71.66%;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613,304.66元,占总收入的0.4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95,794,962.31元,其中:基本支出505,050,821.74元,占总支出的84.77%;项目支出90,744,140.57元,占总支出的15.2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5,050,821.74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4.2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药品、卫生材料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5.71%。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卫生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0,744,140.57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公租房建设项目、廉租房建设项目、疾病预防控制项目、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卫生院建设项目及妇幼项目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3,674,94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30.8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00元,主要用于支付世行贷款利息;
(二)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8,426,169.67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工资;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794,177.23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工资、公务业务、项目建设、公共卫生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0,445,500元,主要用于2013年至2014年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及廉租房建设补助;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卫生部门(单位)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988,609.4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5,893.7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22,715.7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减少226,192.55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卫生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卫生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5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5,893.7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3年决算减少14,593.19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合管办、妇幼保健院、人才培训中心等单位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卫生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54批次,3100人,接待费开支522,715.7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减少211,599.36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各部门各种督导、检查、指导及考核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