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41-1-13_A/2015-1113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5-11-13 14:1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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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腾冲县卫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二)按照县委、县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三)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县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四)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县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五)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县医院建设规划和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六)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县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八)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县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县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九)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十)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十一)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十二)对全县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县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十三)组织实施全县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十四)承担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县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十五)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十六)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县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七)制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十八)管理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十九)负责组织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和管理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补偿、基金管理、监测、评价、督导等日常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卫生局机关。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0人。(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年卫生局决算总收入45,146,244.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146,244.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46,898,699.83元,其中:基本支出2,984,998.01元,占总支出的6.36%;项目支出43,913,701.82元,占总支出的93.6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4,998.01元。与上年2,700,455.02元对比增加284,542.99原因分析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58.9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1.09%。(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4年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3,913,701.82元。与上年58,908,915.18元对比减少14,995,213.36元原因分析公租房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公租房建设项目,基本公共卫生项目,防治艾滋病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中医药项目等。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4年卫生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818,699.8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87%。与上年48,109,370.20对比减少7,290,670.37原因分析公租房项目减少。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就业802,603.64支出元,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的工资;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70,596.19元,主要用于各单位人员工资、公务业务、项目建设、公共卫生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30,445,500元,主要用于2013年至2014年乡镇卫生院及县医院、中医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妇幼保健院公租房及廉租房建设补助;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腾冲县卫生局201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511,924.09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0,289.69 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61,634.40 元。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3年决算数628,096.36减少116,172.27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4年卫生部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元。(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卫生部门(单位)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0,289.69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2013年决算168,542.08元减少18252.39元,主要用于保障卫生局机关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4年卫生部门(单位)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56批次,720人,接待费开支361,634.40 元;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决算459,554.28元减少97,919.88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相关各部门各种督导、检查、指导及考核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前边情况说明里没有介绍,但单位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在此说明。)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