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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41-1-/2019-0228002 发布机构 腾冲市卫生健康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9-02-28 09: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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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十、名词解释

十一、2019年预算公开表

 

第二部分  公开内容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卫生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保山市卫生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条例、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卫生工作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

2、按照市委、市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统一要求,研究提出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制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服务标准,协调组织和指导卫生规划的实施。

3、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制订对危害我市人民群众健康的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传染病、地方病、慢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防治和监测;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卫生保健意识和能力。

4、依照《母婴保健法》研究制订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

5、贯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研究制订农村卫生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我市医院建设规划和市、乡、村三级医疗保健网建设与管理。

6、研究指导医疗改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行卫生工作全行业管理。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及行业管理要求负责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准入管理、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审查医务人员从业资格,审批、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验国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7、建立和完善医疗技术应用、贯彻实施医学科技和医学技术标准,组织协调我市重大医药卫生科技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与应用。负责科技项目的申报、审评、鉴定工作。

8、贯彻《云南省发展中医条例》,发展我市中医药事业,推进中西医结合以及民族医疗医药应用和发展,推动我市的中医、民族医药的开发利用。

9、贯彻实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监督临床用血质量。

10、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负责对生产、使用、销售、放射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卫生监督管理,对重点工业企业建设项目进行卫生审查,组织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对企业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进行卫生监督,对职业病防治机构进行监督。

11、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孕产妇健康管理、儿童健康管理、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高血压、糖尿病、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等三类十三项工作,确保项目质量,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提高全民健康素质。

12、对全市各种重大突发事件、重大灾害的医疗救护工作以及全市的重大活动组织实施卫生保障。

13、组织实施全市卫生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劳动工资、工资津贴及医疗卫生津贴政策的落实。

14、承担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调度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对重大突发疫情、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处置,防止、控制疫情、事故发生和蔓延。

15、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国际卫生合作项目及国内卫生项目的实施。

16、负责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艾滋病防治条例》、《云南省艾滋病防治条例》,承担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并组织实施。抓好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工作。

18、管理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及医疗事故调查处理,调解医疗纠纷。

19、拟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20、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21、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性文件,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22、提出促进全市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定全市流动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23、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协助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24、拟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25、实施生殖健康计划,开展优生促进工程,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组织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和病残儿医学鉴定。

26、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27、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协会宣传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指导乡镇计划生育协会的工作。

28、强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管理,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保障公民的生殖健康权利,向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妇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预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防艾、咨询。

29、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公共卫生及防病治病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推动广大群众开展除“四害”、讲卫生、防病治病活动。广泛进行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卫生素质。开展群众性卫生监督,不断改善城乡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组织进行检查和卫生评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组织实施市城评比申报工作。

30、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201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深化医改实现新突破,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

一是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不断推进,医院运行更加有效率。完善管理体制,强化医管委办医、决策、监管等职责和医院自主经营权。健全运行新机制,价格调整由一县一策调整为一市一策,取消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加成销售成果得到巩固,财政补偿机制不断健全,年内新增人员经费补助1500多万元,医院建设快速推进。推进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新招录备案制人员47人。强化服务监管,费用管控实现精细化,全市医疗收入增幅控制在国家规定的10%以内。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行药品、耗材阳光采购,县级公立医院临床路径管理覆盖70%的出院病人。全面落实药品购销“两票制”,完善医院内部绩效考核分配,开展医院预算管理和成本控制,聘请第三方对财务进行审计和开展社会满意度测评。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大力推行预约诊疗等便民惠民措施。通过综合改革,医院运行效率得到提升。全市药占比25%,不超过30%的控制目标。全市医疗服务收入占比34%,较去年有所提升。全市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水平21元。管理费用占比市人民医院为10%,市中医医院为11%,控制在20%的目标内。

二是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不断推进,医疗健康服务更加贴人心。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医疗联合体建设为抓手,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推行手机APP签约,全市已签约15267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100%签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残疾人签约全覆盖,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病患者、65岁以上老年人、孕产妇、0—6岁儿童等重点人群签约率均达60%以上。建立了“八个一”签约服务模式。认真落实高血压等病种的分级诊疗标准,对基层695名医务人员进行了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规范化诊疗培训。强化上下联动,县级公立医院与多家三级医院和乡镇卫生院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建立了省市县乡双向转诊绿色通道。加强县级公立医院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继续开展市人民医院托管腾越镇小西卫生院、市中医医院托管腾越镇卫生院,建立了县级医院长期帮扶乡镇卫生院工作机制,共选派48人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巩固提升了乡村卫生服务管理一体化成果。

三是健康扶贫工作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健康更加有保障。强化健康扶贫动态管理,确保精准到户到人到病。对全市贫困对象动态管理信息进行筛查和核实,截至2018年10月9日(动态调整前)我市因病致贫率为12.49%,较2017年年底的15.32%下降了2.83%,因病返贫率为14.01%,较2017年年底的15.24%下降了1.23%。强化四重医疗保障措施,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看得起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全面开展医疗救助,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积极推进大病集中救治。通过确定大病专项救治定点医院和诊疗方案,对已筛查出患“13类19种”大病在册930人,根据疾病情况需要入院治疗的均实施救治并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强化便民惠民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方便看病。全面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全市32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一站式、一单式”即时结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所有建档立卡户。强化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暖人心。建档立卡贫困户100%知晓政策。

四是其它改革统筹推进,机制体制更加健全。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机构激励机制,乡镇卫生院收支结余用于职工二次绩效的比例从40%提高到45%,充分调动了基层的积极性和促进了队伍稳定。进一步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村卫生所100%使用基药,卫生院使用基药比例达85%,县级医院使用基药比例达50%以上;强化基药省级平台采购,实现80%以上的基药从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资金及时拨付,20%用于年度绩效考核后再发。

五是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发展社会办医步伐。根据《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腾冲县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个体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市场调节的管理方式,符合条件的均同意设置。2018年来7个诊所,2个一级综合医院申请设置,已发放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其中4个所诊所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巩固了社会办中医试点工作、医师多点执业,加强了医疗市场监管。

六是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工作。我市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继续推进市人民医院与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医养合作、云南朋阳养老产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和市人民医院合作,巩固提升文星社区与小西卫生院合作建立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以中医药服务特色的中和镇新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四个试点。健全医疗机构对、养老院、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服务延伸机制。

七是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建设。推进信息化建设,建成市、乡、村三级卫生专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建设逐步推进。

2、优化医疗卫生服务取得新进展,服务水平明显提升

一是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不断加强,就医环境明显改善。2018年共实施建设卫计项目81个,累计完成投资9.1亿元,本年度完成2.46亿元。市人民医院扩建、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得到快速推进。市人民医院卫生补短板一期项目主体工程开工建设,其它工作有序推进。中央资金项目建成2个,继续推进5个乡镇卫生院和44个村卫生所1.59亿元的浦发行扶贫基金项目;启动11个村卫生所边境地区转移资金建设项目,总投资1210万元;村卫生所维修加固16个,总投资128万元,全部在建。正在开展腾冲市三甲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疾控中心和固东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的前期工作。

二是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进一步打牢人才强卫基础。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共招录63名二本以上医学生(其中研究生3名,211工程学校毕业生4名),自主招聘编外人员55名。卫生院招录编内人员10人,签订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16名,预计自主招聘编外人员35人。选派3人参加全科医师转岗培训,选派2人参加骨干医师培训,60余人到上级医院进修。医务人员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习达标率99.72%。组织开展卫生应急、中医、护理、全科医学、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等基层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活动,强化医务人员三基培训,组织市内市外专家举办合理用药、规范诊疗、感染控制、医疗质量管理、医院管理、中医适宜技术、妇产科诊疗等专题培训,共参加1000多人次。分别开展两轮儿科医疗、产科急救、高血压和糖尿病规范诊疗培训,参训人员达1087人次。

三是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看得好病更有保障。医疗设备装备进一步加强,全市共采购医疗设备456台(件),价值4633万元。重点专科建设得到加强,市人民医院完成麻醉科和神经内科2019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申报。深入开展巡回医疗工作,市人民医院8次,市中医医院6次。实施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创建“群众满意乡镇卫生院”活动。抓实创建“平安医院”、“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静脉输液、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专项治理。对基层医疗机构静脉给药进行核准,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100%开展优质护理工作。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组织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90%以上的医疗机构参加了医疗执业保险。受理医疗纠纷5起,比2017年下降10起。无偿献血工作稳步推进,至10月,共采血3465人次90.056万毫升。辖区内无违规采供血事件和用血事故发生。

四是中医药工作得到加强,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一是市中医医院加强了针灸、老年病等重点专科建设,发挥其龙头带动作用。二是扎实巩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不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21个乡镇卫生院中医基本器具齐全,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均能提供6类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中医药门诊处方比例达35%以上,固东、界头、中和镇中心卫生院建成了中医住院部。214个村卫生所能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不断强化中医药人才能力提升。完成113人继续医学教育和传承教育,组织280人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培训,制定并实施乡村医生“331”培训工程。

2018年,全市0—36月儿童应纳入中医药健康管理23314人,已管理16385人,覆盖率70.28%;65岁以上老年人应纳入管理66109人,已管理35123人,覆盖率为53.13%;糖尿病患者应纳入管理9395人,已管理2930人,覆盖率为31.19%;高血压患者应纳入管理45441人,已管理8599人,覆盖率为31.19%。

3、公共卫生工作开创新局面,群众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一是依托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春节、中秋及国庆期间爱国卫生活动,进一步宣传爱卫、巩卫知识,提高群众的爱卫、巩卫知晓率和参与率。认真组织实施春、秋两季集中灭“四害”活动,通过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清除“四害”孳生地,切实提高了群众健康水平。扎实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全市新申报创建省级卫生村110个,通过卫生创建推进农村改厕工作,有效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为建设美丽腾冲夯实了基础。

二是基本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扎实规范,服务成效明显。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到55元。累计为全市67.96万居民建立健康档案。全市儿童免疫报告单苗接种率达95%以上,65岁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分别达6.69万人、4.58万人和0.99万人。积极开展健康素养调查,成人慢性病及营养监测,烟草流行监测,心脑血管高危人群筛查工作;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工作持续推进,通过“全国精神卫生综合管理试点”国家级验收,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达4.5‰以上。

三是卫生应急能力不断提升,疾病防控成效明显。巩固“国家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创建成果,有效防控手足口病、登革热等传染病疫情,严防中东呼吸综合征、埃博拉出血热输入。积极开展传染病应急演练,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甲乙类传染病流行暴发。认真实施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麻疹、结核病、疟疾、麻风病等重点疾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进一步巩固;积极推进结核病“三位一体”工作,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预警和隐患排查工作,将21个乡镇卫生院和3家市直医疗单位纳入食源性疾病哨点监测医院。

四是深化健康教育,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业人群中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组织13家单位,21支队伍,共计411人参与全国第三届万步有约健走比赛,最终获得全国健走成绩第16名,云南省排名第1的好成绩。获得“全国优秀健走示范区”、云南省“优秀健走示范区”等奖项。通过比赛,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日行万步的健康生活方式中来。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巩固工作,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深入到机关、企事业、社区、学校。设置户外大型广告牌3块,开辟健康电视专栏28期,建立了腾冲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微信公众平台,推送健康教育知识38期。

五是妇女儿童关爱行动全面落实,倾心呵护妇女儿童健康。强化孕产妇管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7%,实现孕产妇零死亡,婴儿死亡率4.9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7.13‰;完成农村妇女免费宫颈癌筛查1056人,完成乳腺癌筛查963人;全市婚检率达99.51%,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90.34%、听力筛查率达93.70%,新生儿访视率99.1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完成4278对。

六是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扎实开展,群众健康权益得到切实维护。卫生监督工作依法推进,卫生行政许可高效开展。全年共受理办结卫生行政许可1863件,法定时限内办结率、公示率均达100%。公共卫生市场秩序得到维护。出动卫生监督员630余人次开展卫生监督检查3216户次,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926份,开展卫生监督快速检测229户1024份(项次)。2018年完成150户“双随机”任务。加大处罚力度,实施卫生行政处罚90户次,罚没款人民币7.8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5089万元,罚款人民币11.51万元,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起,向公安机关移送非法行医1起。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得到加强。各协管站认真履职,对饮用水安全巡查1473户次、学校卫生服务巡查758户次、公共场所卫生服务巡查3802户次、医疗卫生巡查979户次、计划生育巡查63户;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上报8起(12人次),公共场所信息报告46次。

七是防艾人民战争稳步推进。进一步强化艾滋病的宣传、检测、干预、治疗工作。截至10月底,通过电视宣传22条次,播出相关公益广告、手机快讯53条,网站、微信平台100多条,制作和发放艾滋病宣传材料6种8万份,完成艾滋病抗体检测192195人(全年应检测196067人次,完成率为98.03%),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例达29.41%,完成率为98.03%,预计年底艾滋病检测人数达196067人以上,检测人数占全市驻人口比例达30%以上,涉外婚姻检测率83.35%,预计年底检测率达85%以上。美沙酮药物维持治疗在治450人,累计在治1446人,星级和非星级宾馆安全套摆放率达100%,经营性公共娱乐场所安全套提供率达95%,累计建立防艾工作综合社区140个,覆盖64.55%的乡镇。艾滋病累计抗病毒治疗1972人,累计在治1599人。其中:本年新增治疗113人,完成任务数的282%。中药累计治疗347人,在治207人,完成任务数的103.5%。孕产妇检测6411人,婚前保健人群检测7192人,HIV感染孕产妇母婴阻断率100 %。低保救助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864名,累计发放低保救助金230万元。发放临时救助金11.6万元。

4、计生工作迈上新台阶,政策调整落实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积极鼓励按政策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截至10月30日,出生5513人,同比减少950人,出生婴儿性别比105.94,一孩出生2430人,二孩出生2843人,二孩出生占总出生51.57人,符合政策生育率为91.60%,综合避孕率达84.01%。二是切实推进信息化建设。自2017年12月运行以来,我市全员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处理情况良好,截至10月30日,出生医学证明匹配处理率达97.71%,已处理出生医学证明15567人,未建档妇女已处理16657人,处理率达95.66%,出生新增3519人,生育服务登记1027份。三是切实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工作。四是继续加强出生婴儿性别治理工作力度,加大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年内查处办理一起“两非”案件,现已结案,并吊销该机构医疗执业许可证。五是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认真执行国家三项制度及“奖优免补”政策,新增享受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229人、特别扶助30人、少生快富工程156户、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家庭一次性奖金8户,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全额资助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21439人,教育奖学金639人;各项专项资金已配备在位,进入专户待信用社发放。六是继续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帮扶和关怀关爱行动,年内开展对特殊家庭的慰问一次,金额9.95万元,分别对今年发生的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家庭进行了走访和精神抚慰,金额达3.4万元;七是做好家庭健康促进。扎实稳步推进新家庭计划,继续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年内组织开展养老照护培训2次,组织宣传4次,制作各类宣传品15000份。1—10月为6267人免费叶酸,为育龄妇女提供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服务率达到98%。

5、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不断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制定下发了卫计系统的“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基层党建巩固深化年督查通报实施办法”系列文件,层层压实党建责任。加强党支部“三化”建设,全面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党务公开等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党费日”制度,严格按标准收取党费,认真组织开展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按照“四高四有、四化、四十分钟精品”的要求积极完成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认真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善洲故里先锋行”培训活动,共开展2期,培训党员349名。二是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领导干部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工作紧密结合,两手抓两促进。三是扎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多种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组织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专题廉政谈话会;认真学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细则;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做好信访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件,现已办结5件,办结率100%。四是认真开展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领导小组,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分解工作任务, 落实工作责任,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工作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

6、意识形态工作不断加强

一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基础。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制定了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定期召开专题研判会议,及时研究对策,确保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三是狠抓学习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委、局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了学习教育制度,每个星期一利用职工例会,由局班子成员领学,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不断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卫计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9人,其中:行政编制29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2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 33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33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2840266.1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7879.3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6552386.8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840266.19元,其中:本年收入6287879.39元,上年结转6552386.8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287879.39元(本级财力6287879.39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840266.1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2840266.19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879.39元,项目支出8182386.8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424565.00元,残疾人事业支出(2081104款)226896.00元,行政运行(2100101款)3957622.64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0102款)1325916.48元,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2100199款)1056193.48元,综合医院(2100201)200000.00元,中医医院(2100202款)320000.00元,乡镇卫生院(2100302款)465689.45元,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100399款)194644.98元,疾病预防控制机构(2100404款)20000.0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10408款)1671907.40元,重大公共卫生专项(2100409款)1854204.31元,其他中医药支出(2100699款)146000.00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100799款)505614.70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1011款)335697.75元,其他卫生健康支出(2109901款)135320.00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机关工资福利支出3844839.59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878875.8元,机关资本性支出530000元,社会福利和救助28164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000元。(其中:基本支出4657879.39元,项目支出163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9年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4903.22元,比上年预算减143596.78元,同比下降76.18%。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0元,比上年预算减60000.00元,同比下降10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44903.22元,比上年预算减83596.78元,同比下降65.0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903.22元,减83596.78元,同比下降65.06%,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情况及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4657879.39元,比上年预算增1117531.51元,同比增长32%,主要是工资增加、保险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费、差旅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年初预算数为163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930000.00元,同比增长1.33%,主要是增加健康小屋项目530000.00元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项目200000.00元。其中: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用于保障项目经费承担范围以外的培训、考核、宣传、资金核算以及保障项目运行所需,促使项目更规范、更高效、更惠民;农村医疗保健体系试点项目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启动、健康一体机培训、基层医疗机构规范诊疗和合理用药培训;国家卫生城市巩固项目支出200000.00元,2020年我市将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营造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宣传氛围,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巩固活动,邀请媒体制作宣传片,宣传海报、墙体标语、墙体宣传画、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单立柱广告、灯箱广告、议书、汽车车贴、宣传展板等;开展各项专项培训及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资料业务培训,病媒生物仿制培训,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相关知识培训,五小行业、宾馆、酒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教育培训;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层卫生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中医药工作督导。健康小屋项目支出530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健康小屋;病媒生物防治项目支出100000.00元, 2020年我市将进行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为有效做好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聘请专业病媒生物防制公司,对建成区进行专业消杀,降低“四害”密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云南省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成果,给于适当经费补助。

八、其他公开其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539475.80元,比上年预算增45549.92元,同比增9%,占基本支出的14%,主要是标准提高。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2019年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共申报项目6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63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其中:重点项目6个,财政预算安排1630000.00元,编制绩效指标6个。2019年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2019年腾冲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采购预算总额74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

十、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注:名词解释结合情况,可自行增加1-2个。

十一、2019年预算公开表

   01.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1-1

   02.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1-2

   03.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1-3

   04. 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4

   05.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1-5

   06.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1-6

   07.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1-7

   0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  1-8

   09.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1-9

   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市本级)1-10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1

   12. 对下绩效目标表1-12

   13.政府采购预算表 1-13

 

附件:

点击下载2019年预算公开表(全套共1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