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11_B/2018-0829014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8-29 17: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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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资助
全面享受本专科生政策,奖助学金标准更高。
1.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其中硕士生3.5万名,每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1万名,每生每年3万元。
2.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高校确定,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硕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元,中央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5000元.地方高校博士生每生每年不低于13000元。
4.国家助学贷款。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免抵押信用贷款,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负担。
5.三助”岗位津贴。高等学校设置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三助”津贴。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国家资助、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直招士官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条件、程序等有关规定,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