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2019-0614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6-14 10:59:38 |
文号 | 浏览量 |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表
学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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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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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对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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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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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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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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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前教育儿童给予省政府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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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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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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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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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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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杂费对学校补助公用经费,补助标准为:小学600元/生.年,初中800元/生.年,特殊教育6000元/生.年。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为:小学90元/生.年,初中18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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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生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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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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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和特殊教育125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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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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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义务教育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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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资金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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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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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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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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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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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杂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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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对民办学校按照当地同类公办学校标准给予补助,下发高出公办学校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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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4年《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和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普通高中学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各地普通高中学校现在的收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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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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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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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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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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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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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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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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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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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除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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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2000元/生.年标准免除学费(民办学校、五年制高职高专、艺术类非表演专业学费标准高出2000元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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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高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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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露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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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初中、高中毕业后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对家庭给予扶贫助学补助。《国务院扶贫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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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中等职业学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给予3000元/生.年生活费补助;高职3000元左右每生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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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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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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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对普通高校本专科、民族预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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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3500元/生.年
二等25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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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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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入一本院校(158所)建档立卡贫困子女,在本科学校期间给予学费奖励,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 “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专科或本科学校期间给予学费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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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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