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2019-0718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7-18 14:4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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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学办理流程
1、根据《云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毕业年级学生不准转学。学生转学原则上在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时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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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由家长或监护人认真填写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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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内转学: 转入学校——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2)转出县外: 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3)外省转入:
①办理顺序:转入学校——转入地教育主管部门(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转出学校——转出地教育主管部门(小学生先到中心学校审批)。
②应提供材料: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学生学籍档案。外省户口到本地就学的,请出具用工单位证明。
③办理方法:由学校验证本人和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办理转学手续后,同时办理省网学籍补录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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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在网络中办理变更手续。
注:详情请咨询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电话:087551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