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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9-0-11_B/2016-0906020 发布机构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目录 财政预决算 发布日期 2016-09-01 15: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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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概况

一、主要职能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是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7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23人;在编实有车辆1辆。离退休人员12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5人。

第二部分  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腾冲市荷花镇中心学校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荷花镇中心学校部门(单位)决算总收入28337111.8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337111.8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1081018元,其中:基本支出21005580.79元,占总支出的67.58%;项目支出10075437.21元,占总支出的32.4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学前班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05580.7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467818.90元,占基本支出的83.1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537761.89元,占基本支出的16.84%。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全镇中小学、幼儿园、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075437.21元。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94937,占本年支出合计99.72%。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普通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初中教育)支出25229278.20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11491540元;(2)商品和服务支出4059041.21元;(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58164.79元;(4)其他资本性支出5164500.20元。

(二)特殊教育支出23970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3970元;

(三)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609868元,其中:(1)商品和服务支出65900元;(2)其他资本性支出543968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28220.80元,其中(1)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117420.80元;(2)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00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荷花镇中心学校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62095.9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864.9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1231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47885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荷花镇中心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荷花镇中心学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864.90元。其中:购置费0元;运行维护费40864.90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7314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教育教学检查、办理公务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另因公车车况差,维修费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荷花镇中心学校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7批次,593人次,接待费开支21231;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55199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育教学相关工作检查指导等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78314元(用于教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86081元,主要支出为荷花镇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建设办公费53381元,考核奖励金10000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2700元。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