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9-0-11_B/2017-0208027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
公开目录 | 财政预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7-02-08 09:5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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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腾越镇中心学校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三、部门基本情况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二)项目支出情况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五、部门收支总表
表六、部门收入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总表
表八、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的法规草案。
2、负责对全镇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镇政府对学校工作的决策提供有关情况和建议。研究提出全镇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镇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学校的设立、调整及其发展规模、学制、专业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
3、 领导镇教育支部工作,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做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做好工、青、妇工作。
4、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进行学校领导干部人选的考察、推荐、任免和考核奖惩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拨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镇教育经费使用情况。
6、负责管理国际、国内对我镇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组织项目实施和管理;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两免一补”工作。
7、指导全镇各类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评估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镇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9、主管全镇教师工作。组织全镇各类学校教师进行学历提高教育、履职、晋级培训、新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组织全镇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落实全镇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干部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学校人事制度的改革;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镇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10、指导督促各类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负责查处各类学校的违法、违纪案件,处理来信、来访工作。
11、组织实施普通高等、中等、成人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录取工作,组织自学考试、社会考试及其它形式考试的报名、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的学籍管理工作和高中、职业高中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12、制定全镇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校园规划的实施,抓好全镇校园的危房改造工作,及时监测校舍安全,提出改造方案,做好校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
13、负责中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工作,并指导管理和应用,推进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
1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教学大纲;负责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的科学探索和改革研究工作;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学研究,进行教学质量分析,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负责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15、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教育综合治理和学生法制教育及安全、卫生教育工作。
16、负责教师、学生奖励基金审核和发放工作;负责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和关心下一代成长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负责进行教育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17、承办镇委、镇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一)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
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资金管理,完善“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保证教育经费投入,做到有计划合理配置使用资金,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二)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
1.综合财政预算的原则。按照统一编制,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单位预算内资金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统筹安排。
2.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从严控制各项支出。
3.细化预算编制的原则。个人工资按人事部门核准的人数和标准核定到人;公用经费按人员编制内实有人数和确定的定额标准核定;专项支出按项目的轻重缓急原则予以核定。
4.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强化部门绩效意识,探索预算支出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预算编制有效结合,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部门预算编制的方法
1、预算准备:开展全面的资源调查,调查范围包括:固定资产、财政供养人员情况、在本校就读的学生情况等,相关数据以《教育事业统计报表》的数据为准。
2、收入预算的编制:以上年度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或实际收入为基础,充分考虑本年度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要求,依据预算年度收入增减因素进行预算。
(1)财政补助收入:财政负担的人员经费,以上年度十一月份人员经费的实际支出数进行预算。免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以省定补助标准为依据,按上年度《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在校学生数计算,编制预算。
(2)事业收入:按上年度实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学前班管理费收入等分析、预测本年可能变化因素编制预算。
3、支出预算的编制:在保证人员经费支出的基础上,应优先保障学校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为前提,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安排各项事业所需的专项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腾越镇现有初级中学3所,40个初中班,1388人,教职工138人。完小33所,初级小学1所,民办学校1所,小学在校生10460人,277个班,小学教职工565人,幼儿园15个班在园幼儿学生714人,在职在编教职工35人。退休教师650人。全镇学前班、村级幼儿园学生2910人,71个班。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腾冲市腾越镇中心学校总收入9229.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229.4319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6年收入13146.51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比2016年少3917.08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归社保发放核算。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9229.4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934.9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294.45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934.98万元(本级财力7934.98万元,专项收入1294.45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2016年收入13146.51万元,2017年预算收入比2016年少3917.08万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归社保发放核算。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229.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4.98万元,占总支出的85.97%,项目支出1294.45万元,占总支出的14.03%。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类)01、02、03(款)”支出,主要反映中小学、幼儿园的支出(对“款”解释说明)、208(类)05(款)”支出,主要反映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的支出。2016年支出12286.55万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减少3057.12元,减少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划归社保发放核算。
(一) 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腾越镇中心学校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34.9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9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腾冲市腾越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94.45万元,如学校建设等开支。
(三)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收支9229.4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3.19.5万,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项目资金减少。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7年,我单位按照《腾冲市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腾政办发〔2017〕29号)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目录内限额标准以下按要求备案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要求集中招标采购,集中目录外限额标准以下的自行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按规定进行分散采购。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70.4万元,其中货物类256万元,工程类546万元,服务类268.4万元。政府采购预算资金中,一般公共预算1070.4万元,政府性基金 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预算总额28.8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3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26.5万元。 “三公”经费预算数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71737元,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加强与外界交流 。具体情况如下:与北京、上海、重庆等知名学校联系。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因公出国(境) 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其中:购置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万元;运行维护费2.3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开支26.5万元,主要用于加强与外界交流,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7.17万元,增减原因:与北京、上海、重庆等知名学校联系。
六、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反映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