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2-6-30/2015-092201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08-08-26 17:28:0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
廉政勤政六项承诺
为进一步搞好我局的廉政勤政建设,做到依法行政、执政为民、清正廉洁,经局务会议讨论决定,腾冲县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局全体工作人员向社会做出如下廉政勤政承诺:
一、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执法执纪,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实行政务公开,增加在政务决策中的透明度。
二、强化服务意识,尊重服务对象,态度谦和热情,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
三、做好信访接待,实行首问负责制,详细了解来访人员反映的情况,耐心宣传民族宗教政策,避免态度生硬;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敷衍搪塞和推诿扯皮。
四、遵守廉政规定,不以权谋私。不插手工程投标,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亲朋、配偶和子女谋利,做到廉洁自律,秉公不徇私情,杜绝吃、拿、卡、要。
五、坚持公道正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办实事。杜绝拉帮结伙的不正之风。
六、严格遵守《云南省公务员八条禁令》,杜绝有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一切行为。
以上承诺,恳请监督。如有违反,欢迎举报。一经查实,将按本局规定及上级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