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52-6-/2018-110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宗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18-07-10 14:34: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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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上半年来,在腾冲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保山市民宗局的指导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以确保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根据保山市民宗局关于上报半年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2018年上半年民族宗教工作总结如下。
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情况
(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牢固树立“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好日子”的理念,把握建成小康同步、公共服务同质、法制保障同权、民族团结同心、社会和谐同创的原则,深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民族工作会议、全国全省城市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全面贯彻落实。5月份召开了2018年腾冲市委统战工作会议,对2018年的民族宗教工作任务作了安排部署,市委分管领导与18个乡镇与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领导小组成员签订统战工作责任书,明确了民族宗教工作管理责任,细化分解目标管理责任。6月统战、民宗将全市18个乡镇的宗教管理工作划分为18个网格区,明确了各网格区的宗教专职工作人员,并召开了宗教网格化工作管理培训会,宗教工作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宗教股股长对《宗教事务条例》进行了和如何依法管理好宗教事务进行了专题培训。
(二)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年初我市组织了对2017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的验收工作。2018年我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940万元,根据上级项目资金要求及我市实际,实施了以下项目:一是“沿边三年行动计划”资金共540万元:实施了明光镇东山社区新村、明光镇自治社区新寨子村民小组、滇滩镇联族社区烧灰坝自然村、滇滩镇云峰社区东坪自然村、猴桥镇胆扎社区熊家寨自然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5个。实施了明光镇松园村下松园产业发展互助资金、明光镇自治社区乌龙坝产业发展互助资金2个村级产业发展互助资金项目,每个点20万元;二是实施荷花镇2018年度民族团结示范镇项目100万元;三是蒲川乡曼朵社区曼堆自然村、五合乡联盟社区畹岭小组2个民族团结示范村项目200万元;四是年直过民族、人口较少民族产业扶持资金100万元。目前资金都已下达,项目都已进行开工建设。
(三)深入开展脱贫攻坚工作。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与其他地区一同建成小康社会,早日把腾冲建成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结合精准扶贫政策,目前我局通过到实地调研,梳理出民族地区发展的短板,已建成民族村寨建设项目库,制定了民族地区三年脱贫发展规划,挂钩村脱贫攻坚三年帮扶计划。指导帮助新华乡新山社区、梅子坪社区制定脱贫计划,到挂钩村走访调研5次,入户走访3次。每个社区安排两人到村协助开展扶贫工作,协助两个挂钩村制定了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安排了挂钩的新华乡40万元用于新华乡人口较少民族产业发展补助, 争取资金10万元用于挂钩村新山社区人口较少民族住房困难建设补助,争取资金5万元用于实用技术培训,给予挂钩的新山村、梅子坪村每村工作经费2万元。
(四)加强少数民族人才培养力度。严格贯彻执行《民族乡工作条例》,创造良好的机制和环境,鼓励、支持、吸引各级各类人才到民族地区发展创业,贡献聪明才智。与相关部门协调汇报,在招考公务员、事业单位中设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岗位,定向招录少数民族。继续落实少数民族学生中考加分政策,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五)做好民族信息统计和监测工作。做好民族信息统计,年内完成好少数民族聚居村、民族工作数据、扶少监测等系统的数据采集录入,年终按时上报国家民委边境县市统计报表和省、市民族乡镇统计报表。认真做好国家、省、市民宗委对我市少数民族工作、扶持少数民族发展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特少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考察相关工作,积极报送民族理论、动态信息,目前完成调研报告2篇。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
(一)抓好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教职人员信息采集和认定备案工作,目前全市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率、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率均达100%,实现了宗教教职人员的动态化、系统化管理。完成了全市宗教活动场所印章、登记证更换工作。大型宗教活动备案、宗教活动场所审批、宗教活动场所改扩建审批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抓好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专项工作,不断提高全市183个正式登记备案的宗教活动场所银行对公账户开户率。
(二)着力抓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引领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使之成为他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规范。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用团结进步、和平宽容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2月利用文化三下乡为契机,到各乡镇发放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1000余份,在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了“五个一”活动。让信教群众感受到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今天的幸福生活,进一步增强对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四)着力抓好民族宗教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到各宗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实地调研15次,积极排查化解潜在的矛盾隐患,按时上报全省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报表,共撰写上报民族宗教形式研判调研报告2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一是抓好示范工程,突出示范效应。扎实推进第二轮兴边富民沿边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实施好新一轮“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创建工程,因地制宜、分类举措,做好“率先发展、全面小康”、“精准脱贫、跨越发展”和“突出特色、融合发展”三种类型的示范创建工程,加快经济基础较好的示范点率先建成小康社会步伐,加快经济发展滞后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脱贫目标步伐,加快特色浓郁的示范点率先实现融合发展目标步伐;二是做优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要打好民族牌、生态牌、旅游牌,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特色、绿色产业,转变农业发展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三是加强民族教育,繁荣民族文化事业。要贯彻好《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认真执行少数民族中考加分录取政策,进一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四是合力推进脱贫攻坚,精准帮扶到户。要严格按照“五个一批”和“六个精准”工作要求,加快实施《腾冲市“直过民族”脱贫攻坚行动计划》,扶贫工作要因村因户施策,将产业指导、技能培训、资金扶持、产后服务等落实到每村每户,真正扶到根上、扶到家庭,确保贫困群众稳定脱贫。
(二)积极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的履职能力。全力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宗教工作,不断提高运用各项政策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定好位、找准点、用足劲,充分发挥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职能作用,认真实施民族团结宗教目标管理责任制。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加强民族宗教专项资金和财务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跟踪问效,确保资金使用规范。不断改进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开展好挂钩帮扶工作,完成好市级的考核工作,积极做好综治、工会、妇女儿童、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禁毒防艾等工作,不断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