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053-4-16_A/2015-0923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公安局 |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6-25 09:28:02 |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县公安局关于公开选调十名民警通告 
   
   
   
   
  
   
为积极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入腾冲公安队伍,切实推动腾冲公安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腾冲社会政治经济建设,保障腾冲人民安居乐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腾冲县公安局在全省公安系统公开选调10名民警。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职位及人数 
   
治安民警10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云南省在职在编人民警察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人民警察的身体素质、政治素质等基本条件; 
   
2、在职在编已转正定级,办理了公务员登记并转为正式人民警察,录用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完备; 
   
3、转正定级以来,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本科及以上学历; 
   
5、职级为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的,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职级为科员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的)。 
   
6、参加公安工作满3年以上(2012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公安工作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6)其他不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五、报名地点 
   
腾冲县公安局政工监督室(县公安局617办公室) 
   
六、报名报需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15年腾冲县公安局公开选调民警报名表》一式两份,单位同意选调证明、单位出据的个人现实表现、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个人基本情况(书面材料),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3张。 
   
七、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察和体检、确定拟公开选调人员、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附:《2015年腾冲县公安局公开选调民警报名表》(点击下载) 
   
联 系 人: 王国留、尹仕双 
   
联系电话:0875-5137093转4172 
   
          18987538329(王国留) 
   
          18987537366(尹仕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