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警方妥善处置一起使用危险方式讨要工程款事件
腾冲警方妥善处置一起使用危险方式讨要工程款事件
1月28日,腾冲市公安局腾越派出所成功调处一起工薪纠纷,为工人协调到6万余元工程补偿款,行政拘留使用危险方式讨要工程补偿款的违法人员1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月19日17时35分,腾越派出所接报称:腾越镇金源社区某施工工地有人爬上塔吊要“跳塔”。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男子站在吊塔顶上,情绪激动。经了解,该男子名叫李某,2017年6月其从一包工头段某处承接了该工地的部分钢筋工程。2018年1月,工地工程部将李某的工程款全部结清,李某发现自己在此工程中亏损近10万元,便于1月19日到工地上要求段某和工地总班组帮其承担部分损失。因段某未露面协商,李某便采取了“跳塔”的危险方式要求段某出面解决。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不断安抚、劝慰,稳定李某情绪,最终将其从塔吊上劝下来。
1月28日,腾越派出所组织李某、段某和公司三方人员进行调解,经长达数小时的协调,公司及段某答应为李某承担6万余元工程款,让其结清工人工资,使得该事件得到圆满解决,但李某当日的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工地正常施工,构成扰乱单位秩序,腾冲警方依法对李某处于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腾越派出所董德用提供)
腾冲市公安局
2018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