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1634499-3-/2020-0907001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人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10:11:21 |
文号 | 浏览量 |
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办事指南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4日发布
(行政审批事项名称)办事指南
本指南规定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业务的受理范围、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实施机关、办件类型、审批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审批收费、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办理流程、法律救济等内容。
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事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
三、受理范围
1、申请人: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
2、申请内容: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保险金申请条件: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四、办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第45条第1款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失业保险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 第258号 发布)第14条第1款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2006年3月31日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第15条第1款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失业补助金办理依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30号文件
五、实施机关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审批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审批条件
1.予以批准申领的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不予批准的情形: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未满1年的;
<2>、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未办理失业登记,没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审批条件
1.予以批准申领的条件:
2020 年 3 月至 12 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
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 6 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满 1 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80%发放;参保缴费不足 1 年的,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 50%发放。
2.不予批准的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3、其他说明:
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七、审批数量
本窗口没有数量限制,根据受理申请的先后顺序实施审批。
受理地点: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
办事窗口:人社局失业保险股
办公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乘车方式: 乘八路公共汽车到政务中心
九、申请材料
失业保险金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格式及要求 |
1 | 申领人身份证或二代社会保障卡; | 1 | 要求是原件 | |
2 | 申领人姓名开户的工商银行储蓄卡; | 1 | 要求是原件 |
1、窗口申领承诺:即时办理;2、线上申领承诺:5个工作日内办结
十一、审批收费及依据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二、咨询
(一)咨询方式
l.窗口咨询。地址: 腾冲市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失业保险股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875-5156615
3.网络咨询。(无)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讯地址: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2号;邮政编码:679100。
(二)咨询回复
1、当面、电话回复
2、书面回复
十三、办理流程
(一)取号或预约:无需预约
(二)申请
1.办理方式:窗口申请或线上申请
接受申请的单位: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受理时间:a、窗口申请:正常上班时间;b、线上申请:可通过“就业彩云南”微信公众号、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网上大厅网址:http://222.221.228.231/、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线上办理。
(三)受理
应将以下受理情况明确告知申请人:
1、窗口申请:被受理的即时办结并告知申请人;申请不被受理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原因;提交申请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申请人补正材料;
2、线上申请:5个工作日内办结,线上通知办理结果并电话告知。
(四)办理进程查询电话:0875-5156615
(五)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实行按月发放
送达方式:由经办机构通过社银平台向银行推送领取人发放花名册后,银行将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到个人银行账户。
十四、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1、投诉
窗口投诉。地址: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电话投诉。电话号码:0875-5132378
网络投诉。网址: 无
信函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及通讯地址: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室
(二)申请人的义务
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十六、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