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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1634499-3-/2022-0301001 发布机构 腾冲市人社局
公开目录 计划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3-01 14: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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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着力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不断提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法治化水平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建设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健全组织领导。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中心(院)、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依法行政的组织、计划、协调和实施工作

  2.强化法治机关建设工作机构、人员、经费三个保障,在机构改革中单独设立政策法规股常年聘请法律顾问,确保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二)把握守法普法重点,多渠道普法宣传

  1.整合多方资源,完善宣传制度。利用宣传册、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服务窗口、“腾冲人社”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国家宪法的宣传。积极参与全市各类宣传活动,并结合日常工作强化宣传,积极在单位内部和社会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

  2.加强干部职工教育,提升学习质量。利用每月干部职工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会议等学习契机开展普法学习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加强自主学习;督促干部职工利用各种学法平台深入学习普法知识;深刻把握宪法修正案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和社会政治生活中的指导地位的精神实质,大力宣传宪法知识,加强干部职工普法与工作的结合,学以致用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及普法责任清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3.送法进基层,扩大宣传覆盖面。利用窗口办理业务、劳动保障日常巡查、到村(社区)开展技能培训、贷款调查等机会,普及国家宪法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普法学法的行动自觉,为普法宣传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减证便民

  1.认真研究学习,制实施方案,结合云南省第一批104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落实情况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情况,订《关于印发腾冲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细化任务措施,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明确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时间节点,为全面推广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夯实制度保障。

  2.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情况,迅速安排部署,扎实推进落实。我局严格按照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要求结合工作职责和具体业务办理事项中涉及到的各类证明和盖章环节进行审查,通过对事项涉及的证明出具单位、证明设依据、证明设部门、清理规范意见等内容,结合实情、相关法律法规、请示上级等方式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及时进行反馈、修改、完善。工作人员通过逐一梳理和集中审核两种方式保证了证明事项承诺制工作开展的全面性、可行性、合法性。此项工作人社领域涉及22项,腾冲市人社局承接10项。

  3.及时在线上和政务服务大厅公布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清单、工作规程、办事指南、告知承诺书文本证明事项。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的建立。

  5.宣传培训情况,在工作中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2021年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178项。

  (四)规范执法监管,助力服务乡村振兴

  结合我局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工作。以深入宣传贯彻《保障农民工支付工作条例》为抓手,完善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检查制度定期对全局执法情况进行督查,并纳入依法行政考核,推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正规化、标准化,依法推进农民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落实。一是严格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今年以来,腾冲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投诉案件486起,涉及农民工7253,为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9775.3万元处理突发事件25起,涉及157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7起恶意欠薪案件立案查处,移送公安、检察院4;将8名自然人1个用工单位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对31施工企业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约谈19家施工企业二是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54个在建项目及86个非建筑领域的用人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开展10次根治欠薪集中联合接访活动,共接访17起拖欠工资信访案件,追回拖欠农民工工资31.69万元用执法监管保障服务了乡村振兴。

  (五)全面推行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腾冲市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公示办法》,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原则、内容、方式、管理、责任追究等事项进行原则性规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执法主体信息、执法人员信息、执法职责和依据信息、执法程序信息、有关便民服务信息、“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救济渠道新、其他应当在事前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在执法中做到随机抽取3-5名行政相对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法定义务。2021年及时依法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实现监管事项全覆盖,及时公示33项。

  2.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按照《腾冲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结合我局实际按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执法类别,制定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根据执法需要配备共配备执法记录3,录音笔2个,执法监控3个,便携式电脑、打印设备2套,可实时动态监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整体运行状态,指挥中心运转流畅、反应迅速,极大提高了执法效能2021年司法局抽查行政执法卷宗2件。其中华园汽修劳动保障执法年检卷宗送保山检查

  3.全面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是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的关键环节。依据《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规定,制定善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具体办法,进一步明确法制审核主体,配置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各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2021年与援边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提供法律政策支持,司法局抽查行政执法卷宗2件,一份合格,88分,一份优秀96分。

  (六)其他重点工作

  1.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情况,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在2021年我局没有行政应诉案件。

  2.认真执行《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作用的意见》在2021年聘请援边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依法行政意识方面。由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工作头绪多、范围广,事务庞杂,对依法办事、严格法定程序、崇尚法律权威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依法行政基础性工作方面。随着行政体制改革的推进,导致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特别是梳理执法依据、履行执法责任、界定执法职责、规范执法程序和文书等行政执法责任制基础性工作还有待加强。

  (三)执法人员系统性培训方面。由于就业创业、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强,历史遗留问题多,相对复杂,相关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业务水平与之相比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在相关知识的系统培训上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行政执法普法方面。行政执法普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全局在落实执法普法责任上有待进一步加强,要更加明确执法权限和执法责任,认真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到实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事中事后监管计划,整合监管事项,集中人员和力量,统一开展执法行动和业务培训,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使人社服务向基层延伸、转线上办理。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明确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评议考核机制。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共同打击人社领域内违法犯罪行为。推行重大执法法制审核、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等制度,用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继续落实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管理,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和培训率保持在100%。

  (三)化解人社领域行政争议。认真分析总结当前政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发展趋势和重点难点,深刻查找存在问题,切实规范行政行为,稳妥处置各类人社领域行政争议。

  (四)持续开展学法普法活动。按照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公告和依法行政的总体要求,制定学法年度计划,明确学法主体范围,突出学法重点内容,创新学法方式方法,强调学法结果运用,从制度上规范和促进人社干部学法,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的不断提升。全面落实普法宣传责任制,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各部门在普法中的责任。

 

 

                               腾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