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17_A/2016-0804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8-04 15:2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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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民政发〔2015〕55号
腾冲县民政局关于印发《腾冲县民政局地震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
现将《腾冲县民政局地震应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腾冲县民政局
2015年5月5日
腾冲县民政局地震应急方案
为科学统一、高效有序地实施地震灾害应急,进一步规范救灾工作程序,提高救灾工作效率,切实增强民政局应对地震灾害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和及时救助,维护社会正常秩序。依据《腾冲县地震应急方案》,结合民政局承担的自然灾害救助工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旦地震灾害发生后,民政局视灾情抽调全局力量,迅速投入自然灾害应急和救助工作。为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转、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协调一致,民政局成立抗震救灾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减灾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必要时,领导小组可抽调下属单位人员。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侯登进 局长
副组长:杨文清 书记
成 员:杨洪强 副局长
刁丽萍 老龄办主任、副局长
尹玉林 纪委书记
杨新艳 副局长
赵 逊 副局长
杨尚琴 老龄办专职副主任
三、领导小组工作体系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灾情信息、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物资供应保障、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宣传报道、生产自救、次生灾害处置、应急资金筹备、接收援助等10个工作组。一旦县减灾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腾冲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或《腾冲县地震应急预案》和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局机关立即实行24小时值班制,休假和一般性出差一律取消。各组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并及时与县减灾委、县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对接。各工作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1、办公室(5人)
主 任:尹玉林
副主任:梁昌吉
成 员:黄斌、杨荣蕊、黄雪云
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其职责为:落实中央、省、市、县领导对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的指示,执行领导小组有关决定;负责领导小组与工作组的上传下达以及各工作组之间的联系、协调;负责处理自然灾害应急、救助的日常工作;负责上级民政部门及工作组的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值班人员的生活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车辆:云M69205
2、灾情信息组(4人)
组 长:侯登进
成 员:赵 强、孟存周、房家虎
职 责:按规定第一时间到防震减灾局集合,负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县委办、政府办报告,在取得两办统稿后迅速通过国家自然灾害信息管理系统上报灾情。
车辆:云M16275
3、物资供应保障组(4人)
组 长:杨文清
副组长:闫生光
成 员:邵素芬、杨家勇
车辆:云M20547
4、灾害损失调查评估组(6人)
组 长:赵 逊
副组长:徐自兴
成 员:黎兰玢、黄灿林、张东、董国清
职 责:联系县减灾委各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开展灾情会商和调查评估,分别于24小时、48小时内得出第一、第二期灾情,并及时向灾情信息组报告。
5、灾民紧急转移安置组(8人)
组 长:杨洪强
副组长:明景文
成 员:马关解、赵兴同、唐勇、沙志敏、王波、尹凤仙
职 责:调配救济物品,发放救灾款,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车辆:云M25972
6、宣传报道组(1人)
负责人:黄斌
职 责:负责与县委办、政府办、县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对接,按规定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进展情况等信息以及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的宣传报道;统一协调外来媒体采访。
7、生产自救组(3人)
组 长:杨尚琴
成 员:黄治清、郭荣伟
职 责:充分发动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开展生产自救、学校复课、保险理赔等工作。
8、次生灾害处置组(3人)
组 长:杨永灿
成 员:马建梅、余南华
职 责:负责与国土、安监、水务、环保等部门联系,加强环境监测及险情动态监测;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隐患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加强监控,防止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污染危害;督促和协调灾区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行业采取紧急处置。
9、应急资金筹备组(3人)
组 长:刁丽萍
成 员:黄松胜、彭红梅
职 责:负责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救灾资金,会同财政部门筹措、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监督灾区做好救灾资金的管理、使用、发放、信贷和审计监督等。
10、接收援助组(3人)
组 长:杨新艳
成 员:张晓冬、李姣
职 责:组织开展全县性救灾捐赠活动,统一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捐赠款物;负责对外公布接收捐赠单位和账号,并设立救灾捐赠热线电话;每日向社会公布救灾捐赠的接收和使用情况;协助外事办做好救灾捐赠的涉外工作。
腾冲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5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