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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20-0-17_Z/2018-0213010 发布机构 腾冲市民政局
公开目录 机构概况 发布日期 2018-07-03 16: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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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民政局组织机构概况

腾冲市民政局位于腾越镇山源社区文笔小区275号,是县级国家行政职能部门,内设党政办公室、规划财务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股、区划地名股、优抚安置股、社会救助股、救灾救济股、殡葬监察大队、社会事务股9个股(室)。下设1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腾冲市敬老公寓、腾冲市救助管理站、腾冲市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所、腾冲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腾冲市骨灰公墓管理所、腾冲市殡仪馆、腾冲市儿童福利院、腾冲市安定医院、腾冲市婚姻登记中心、腾冲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局机关总编制39名(含老龄办编制5名),实有43人,系统内职工总数126人。

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状况组织、实施、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战略,编制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全市防灾、抗灾、救灾工作;核实、评估、掌握和发布灾情,申报、下拨、分配、管理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救灾捐赠和经常性社会捐赠活动。

3、负责困难群众的医疗和临时救助;负责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保障工作;指导城乡集体、个体兴办敬老院;负责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和特殊救济对象的救济工作。

4、负责健全完善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配套措施,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申报、拨发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经费并监督使用。

5、编制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福利事业单位的工作;指导乡镇、社区建立和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对城乡社会福利生产进行宏观管理;组织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

6、贯彻国家优抚法规和政策,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承办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指导全市优抚事业单位工作;负责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7、负责退役士兵,转业士官、军队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军地两用人才的开展培训。

8、指导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指导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9、研究拟定全市行政区域发展规划,承办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全市乡镇行政区域边界线勘定工作;承办乡镇行政区域边界线争议的调处工作。

10、负责全市有关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和申报,推行标准地名使用,协调指导和管理地名标志的设置工作。

11、负责全市社团的登记和年度检审,监督审查社团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组织社团的违法行为,负责社区行政复议工作。

12、负责全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管理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3、负责婚姻登记、生活无着人员救助、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孤儿收养登记,参与指导妇女儿童权益保护。

14、负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民政统计年报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及市局下属单位民政事业费的使用管理工作。

15、负责全市民政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16、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