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民政党委发〔2015〕25号
各支部,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委研究,并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批准,决定:
马建梅 任民政局纪检专干(监察室主任),免去其社会救助股股长职务
中共腾冲县民政局委员会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