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20-0-/2021-0226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民政局 |
公开目录 | 计划总结 | 发布日期 | 2021-02-26 09:39:34 |
文号 | 浏览量 |
“十三五”期间,腾冲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总体安排部署,投入各类民政民生资金约8亿元,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扎实推进民生改善,积极创新社会治理,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全市民政事业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十三五”期间及2020年民政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经验
(一)社会救助体系保障有力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紧紧围绕“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切实落实好兜底线、救急难、保民生工作。“十三五”以来累计实施救助522339人次,发放救助资金74783.97万元,其中:实施农村低保135429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45931.24万元;实施城市低保8211人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4546.43万元;实施特困人员供养14888人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10000.44万元;实施医疗救助234300人次,发放资金6397.2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12951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7908.61万元。
2020年,积极推进“六稳”“六保”工作,全面开启民政系统决战决胜冲刺,确保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一是以兜准底为目标,开展精准排查。对全市建档立卡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脱贫退出的卡户和低保户存在返贫风险的、家庭有重病、重残的老年人或儿童的以及其他存在生活困难的家庭逐人逐户进行排查,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全市低保保障149008户次269112人次,建档立卡对象纳入低保4961户10469人(其中整户纳入低保兜底326户726人),发放低保金9531.92万元;特困供养保障20953户次23952人次,建档立卡户纳入特困供养479户604人(其中整户纳入特困兜底234户299人),发放特困供养金2121.11万元。二是以兜好底为要求,充实基层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市、乡镇(街道)、村(社区)275人社会救助助理员、协理员的聘用。并逐级开展所有聘用人员的上岗培训,实现从事民政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得到全面加强,主动发现、主动救助、动态管理、精准救助全面落实。2020年以来通过视频开展培训2期,培训人员达750余人次。三是以兜牢底为要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将乡镇临时救助单次审批最高额度由1900元提高为2250元。按照“逢救必核”要求,启用云南省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申请救助的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实现精准识别。累计临时救助36171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784.38万元,建档立卡户临时救助919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634.18万元。四是加强数据比对,落实动态管理。按月将建档立卡国办系统人数与民政保障对象发放人数进行数据比对,做到数据互联互通、真实准确。以动态化为要求,对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政策,对应落实相应的救助政策,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全年发放价格临时补贴1095.21万元。五是以“三个一”为载体,提高政策知晓率和群众满意度。以每月定期更换好220个村(社区)一块“民政社会救助公示栏”内容,向所有保障户发放了3万余份《腾冲市特困、低保纳入保障情况告知单》,向特困、低保、临救家庭推送了13万余条手机信息,有效促进了社会救助政策公开透明。
(二)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依法进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换届,统一村(居)换届年份,2016年同步开展第六届村民委员会和第五届城市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二是延长自治组织届期,根据《宪法》2018年修正案有关规定和各级人大部署,将村(居)民委员会届期从3年延长至5年。三是加强社区建设统筹领导,市级建立健全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委和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社区建设工作领导体制,“党政主导、人大监督、部门主建、综合管控、协调联动”的社区建设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四是完善村级民主监督,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权限义务、组织结构、成员产生和任职条件、监督任务、监督方式、工作制度、考纪要求等事项,理顺村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监委对村委会的民主监督关系,指导全市村务监督体系建设,补全村民自治中的民主监督环节。五是规范村(居)务公开,每年开展一次不定期检查,督导公开制度落实,全市村(居)务公开设施建设全覆盖,公开工作有专人负责,公开能力进一步提升,基本做到依法及时公开、定期定项公开、按制度程序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村(居)民知情权利。六是加大村(社区)办公用房和服务设施建设,五年累计投入省级和本级福彩公益金632万元建设城乡社区服务设施项目95个,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条件改善,初步实现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为民服务站建设全覆盖。七是开展村(社区)减负专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保山市社区减负增效的十项规定》《保山市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实施方案》,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八是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完善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自治章程、议事规则、村务监督、财务管理、村(居)务公开、村(居)民委员会工作、干部廉洁自律等系列制度、程序、规则,巩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成果和群众自治基础。九是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软法”作用,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的通知》,指导全市各村(居)按照法定程序、切合村(居)实际开展“两约”修订完善工作,去冗除繁,推陈符新,让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接地气、合民意、通俗好记、管用易行,更好地发挥其守则约束作用。十是持续推进农村社区建设,以市委、市政府文件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促进多元主体参与,提升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发展公益性服务,创新市场化服务机制,加强“法治、平安、文化、文明”建设和改善服务设施配套和人居环境为重点,指引农村社区建设发展方向。“十三五”期间,腾越街道文星社区被民政厅确定为全省城乡社区社区建设试点单位,腾越街道玉璧社区、界头镇沙坝地社区被确定为全省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单位。十一是推动村(社区)基层协商民主建设,以市两办文件出台《保山市加强村(社区)民主协商实施意见的通知》,在“四议两公开”程序中广泛开展多层次的民主协商工作,尊重和保障群众参与村(居)自治事务的知情权、建议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十二是实施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登记制度,村(居)民委员会首次取得法人资格,拥有法人法律地位,并被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依法执政治国、依法行政治理夯实了基层基础。十三是深入推进民政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同组织部门整顿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夯实党的基层阵地和执政基础,巩固基层政权;全面推行村(居)“两委”和小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坚决清理清退受过刑罚、有涉黑涉恶问题的基层干部并补齐配强;实施“六个一批”组织人才措施充实村(社区)干部队伍;畅通举报渠道,携手有关部门打击、整治“村霸”和农村黑恶、邪教势力问题,开展民政行业监管乱象综合治理、黄赌毒问题和系统内“保护伞”专项整治,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发挥农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作用,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开展文明评比,树立道德模范,推进移风易俗,建设乡风文明。
2020年,重点从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上来抓实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一是贯彻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疫情防控政策方针,指导村(社区)和城乡社区工作者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各级指挥部指挥下,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落实社区疫情防控责任、措施和要求,开展走访排查、封堵隔离、宣传安抚和看护照料工作,守牢社区防控第一线。二是着力构建“1+1+N”农村末梢治理体系,推动农村社区治理规范化。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作用,创新“1+1+N”模式,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基层治理途径,不断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系建设,健全并创新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鼓励村民说事、议事、主事,推动基层治理从“为民做主”向“由民做主”转变。三是以“四双工作法”破解城市社区治理难题。推行“双清单、双报到、双反馈、双评议”的“四双工作法”,用“双清单”明确责任、“双报到”落实责任、“双反馈”跟踪问效、“双评议”考评奖惩,推动“城市党建工作重心下沉到支部、城市党建人财物下沉到支部、各种服务资源下沉到支部”,实现“单位支部与社区支部在一起、单位党员与社区党员在一起、党员和群众在一起”,达到“共驻共建共治共享”目标,推进城市治理精细化。四是切实履行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进社区工作牵头职责,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在市委创建总体方案的基础上,对照上级考核量化指标对进社区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并以任务清单的形式下发到各创建示范点。遴选上报了腾越文星、荷花羡多等示范社区,目前已顺利通过省政府初步考核验收。五是完善了村规民约。及时将扫黑除恶、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等时代新要求融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我管理。六是以试点带动助推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以“选准试点、找准突破口、抓住关键环节”为工作抓手,实施了腾越街道文星社区城乡社区治理项目,从社区服务站建设、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志愿者队伍建设、抓实7个文体健身活动点及13支群众文化活动队伍四个方面落实和推进基层社区治理工作。七是及时发放离职村干部年老生活补助。牵头组织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政研室等相关部门召开了联席审批会议,审定全市实际符合条件领取生活补助人数为人1395人,发放生活补助155.7万元。八是抓实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基层组织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全市40个安置点49个地块共建成基层组织活动场所44个,目前,所有安置点都已有党组织和社区自治组织全覆盖。
(三)行政区划及地名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是按照《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和《腾冲市城市总体规划调整方案2006~2025》,结合腾冲市在云南省新型城镇化规划中的明确定位,在充分开展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了腾冲市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完善城镇功能的行政区划调整规划。确立了腾冲市城镇发展主轴为沿保腾高速公路五合—腾越—猴桥方向。中部发展片区的定位是中心城镇群,西北发展片区的定位是口岸城镇群。产业发展按乡镇划分,中和镇、曲石镇、明光镇、团田乡、蒲川乡、新华乡、五合乡、芒棒镇为综合型城镇,腾越镇、清水乡、荷花镇、和顺镇、北海乡、马站乡为旅游型城镇,界头镇、固东镇为工贸型城镇,猴桥镇、滇滩镇为口岸型城镇。二是整建制撤销了市人民政府驻地腾越镇,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为腾越街道,是推进城市基层党建,实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云南省沿边开放城镇建设、腾冲中心城市建设的新起点。
2020年,完成了腾越镇撤镇设街道以及1:20万《腾冲市行政区划图》更新工作工作;命名固东镇11条道路;更新地名信息12条;挖掘整理腾冲地名历史文化成果,采集、编辑与腾冲地名故事有关的《中国地名大会》(第二季)节目试题15条;编制《腾冲市标准地名词典目录表》,共采集地名词目97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名词典云南卷2—8部分》编撰工作,采集编纂腾冲地名词典词条43条。
(四)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 儿童福利分类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①强化基本生活保障,及时提高孤儿等特困儿童生活补助标准。“十三五”以来,不断完善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孤儿保障制度,补助标准逐年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养育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补助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月1049.4元提高至2020年的每人每月1274元;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1749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974元;2019年实施的“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将年满18周岁仍在读普通全日制院校的社会散居孤儿纳入中央补助资金保障范围,按照每人每学年10000的标准进行补助。自2020年1月1日起将父母重病、重残、服刑等困难家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重残中将父母精神、智力扩宽到三级、四级,并将补助资金以每人每月1274元的标准与低保、特困纳入情况进行差额发放。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标准更加明确,“十三五”期间共发放孤困儿童补助19340人次,发放金额2180万元。
②强化关爱保护机制,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一是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动态监测,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采集、分析、运用工作,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精准建档到人。三是建立孤儿救助季度核查机制,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定期走访了解其家庭和生活情况,协调做好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等关爱帮扶工作。四是依托城乡社区资源,联合市妇联因地制宜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在全市各村(社区)建成“儿童之家”203个,覆盖率达93%,2020年我市共有登记在册的农村留守儿童2301人。
③强化医疗康复保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孤儿及困境儿童的医疗救助及康复政策。一是每年对我市新增残疾儿童进行摸底调查,摸清底数,确保发现一例、申报一例、手术一例。共组织4名福利机构养育的孤残儿童到昆明接受医疗康复治疗8次。二是开展“明天计划”孤儿健康体检活动,为41名社会散居孤儿进行了免费健康检查,有效的加强了孤儿的医疗康复保障工作。
④强化监督保护责任,严格把关认真做好家庭收送养工作。一是对收养家庭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评估,确保收养家庭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优先选择最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办理收养登记,切实体现“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严格执行《收养法》规定。二是对收养家庭进行定期不定期的家庭回访,了解被收养儿童在收养家庭的生活情况和与家庭成员的情感状况,并指导家长做好儿童成长记录和教育计划,切实保障被收养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十三五”期间共办理收养登记290件。
2020年,共纳入保障的孤儿、困境儿童320人,其中:机构集中供养孤儿5人,散居孤儿10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75人,艾滋病感染儿童35人。发放孤儿等特殊困难儿童补助金2782人次326.4万元。办理孤儿收养登记40起。
2. 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①夯实基层基础,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把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等。同时,成立了由民政局局长任组长,有关股室负责人、各乡镇分管民政工作的领导为成员的腾冲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建成或在建敬老院14个,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36个。累计投入1.38亿元建成养老服务设施50个,共设置养老机构床位和医疗机构老年病床位1768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约16张。从基础设施、制度建设、证照办理、消防器材配备、人员培训等方面对我市运营中的11个敬老院进行提升,共投入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81万元,维修更换了消防器材、厨房、水电等附属设施,基本消除了安全隐患。
②切实做好农村留守老人的关爱保障服务,让所有老年人共享养老事业发展成果。一是建立了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支持保障、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机制。二是依托“全国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各乡镇建立信息台账并对数据进行动态管理。三是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每季度上门走访、探望留守老年人,对生活困难老人及时开展救助,将存在安全风险的留守老年人作为重点帮扶对象。
③吸纳社会资本,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实施了腾冲市敬老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改革项目。即在确保土地所有权不变、为老服务的功能宗旨不变的前提下,经过公开招标把敬老养老服务中心租赁给腾冲金鑫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建民营的形式经营管理。机构定位为市级中心颐养院,主要承担腾冲市社会化的养老服务和候鸟式的旅居养老服务。该中心于2019年9月28日正式运营,目前公司有工作人员18人(含护理、管理、后勤等人员),常住老人15人,旅居老人4000余人次。收费标准由运营方根据成本测算定价后报我局备案。
④全面落实高龄老人的政府津贴制度。2016—2020年腾冲市执行补助标准为:80—99周岁老年人高龄每人每月5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补助每人每月1000元。“十三五”期间共发放高龄补助773378人次,发放资金4003.463万元。
⑤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模式。一是建成了我市第一个医养结合试点—中和镇新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服务新模式。二是实施文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正式与小西卫生院的医养结合合作项目,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中心内长期由一名中西医结合专业的医师坐诊,中药饮片逐步拓展到320余种。三是目前敬老养老服务中心正在对医养结合护理院进行规划布局,筹备前期工作,医养结合试点工作不断推进。
2020年,重点从以下五方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养老项目建设。投入200万元建设腾越街道天成社区、山源社区、满邑社区、曲石镇江苴社区等12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计划明年初完工。二是深入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在去年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优先对芒棒、明光、固东3个敬老院实施消防达标改造,目前设计工作已经完成,正在进行预算,计划投入资金300万元,预计年底开工建设。其次投入118.04万元对已经运营的敬老公寓等13个乡镇敬老院进行无障碍改造、护理型床位改造等护理能力提升建设。三是全面落实高龄老人的政府津贴制度,发放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金和百岁老人长寿补助金共计5.5万人次840万元。
(五)民间组织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十三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发展社会组织,按照市委一届一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为突破口,统筹谋划、高位推动,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活动管理等方面开展工作,推动了我市社会组织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截至目前共有社会组织111个,其中社团97个,民办非企业14个。一是改革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降低准入门槛、取消“一业一会”限制、减少审批备案。同时,实行政社分开。公务员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二是在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三是社会组织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提出的相关要求,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将社会组织的实际表现情况与社会组织享受税收优惠、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等挂钩。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提高社会组织公信力。
2020年,新登记社会组织3个,其中民办非企业1家,社团2个。注销常年不开展活动的“僵尸”社团3个。目前共有社会组织111个,其中社团97个,民办非企业14个。
(六)殡葬制度改革全面深化
1. 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单、手机短信、微信平台、外出考察学习等渠道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殡葬改革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知晓率,积极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生态的丧葬新风,积极争取广大群众对殡葬改革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深入宣传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和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强化群众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的新观念,为殡葬改革工作的持续推进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2. 科学规划,依法推进火葬区工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并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定了火葬区,自2017年1月1日起分3个阶段逐步在全市所有区域执行火葬区政策。第一阶段2017年,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部队指战员、省市驻腾单位离退休和在职人员,无名、无主尸体和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以及腾越镇、和顺镇30个社区执行火葬区政策;第二阶段2018年,全市火葬区范围增加至92个村(社区);第三阶段2020年1月1日起,全市220个村(社区)全覆盖。截止今年9底,全市累计火化遗体10132具,公墓安葬7595例,骨灰寄存216例,骨灰抛撒104例。
3. 加大投入,不断完善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提升完善殡仪设施。“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对殡仪馆相关配套设施进行完善和升级改造,将公墓管理所至殡仪馆3.3公里的道路提升改造为四级柏油路,现有火化炉5台,殡葬车12辆,服务人员36人。二是加大公墓建设力度。全市规划建设城市中心公益性公墓1个;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骨灰堂13个;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167个(其中:乡镇中心公墓17个,村级公墓150个)。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3亿多元,其中市级财政配套资金700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建成达到安葬条件。三是加快经营性公墓建设,满足不同人群丧葬需求。组建福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由公司融资,建设腾冲市经营性公墓(景福陵园公墓)。目前安装墓穴850冢,墓区道路、停车场、绿化、景观等相关配套设施已全部建成到达安葬条件,并于今年6月通过省民政厅现场验收,发放了经营许可证。
4. 积极实施惠民殡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一是对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10种少数民族倡导执行火葬政策但不强制,充分尊重少数民族习俗。二是对符合相关条件并按规定实施火化进入骨灰公墓安葬的,一律免除其遗体接运费、火化费、24 小时冰冻费、1 年骨灰寄存费、骨灰返程费,赠送骨灰盒1个,并给予丧属4000元的奖励。三是对搬迁原有坟墓进入公墓骨灰安葬的,按照每冢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四是火葬区内的活人墓由墓主或其家属在规定时限内自行拆除并到辖区公益性公墓购买骨灰墓穴的,根据情况分别给予30%或50%的购墓优惠。五是财政供养人员实行火化证和骨灰墓穴证“两证”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将事业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标准提高到和公务员的标准一致。累计投入火葬奖补和免除遗体火化环节费用5000余万元。
5. 大力开展综合整治,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整治“三沿六区”范围内乱买乱葬坟墓,采取搬迁、拆除、遮挡等方式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全面禁止再建活人墓、大墓、豪华墓,对顶风违规建造活人墓的行为,依法强制拆除。三是重点整治非法买卖墓地行为,对非法买卖墓地的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加强对我市区域内的活人墓,已葬墓实行造册登记管理,新建坟墓实行报备制度。五是加大对殡葬市场、坟石加工及丧葬活动的治理。规范墓穴尺寸,坟石加工严格按照标准生产加工;坚决取缔二级公路和景区公路沿线、城市周边的坟石加工户;规范送葬行为。严禁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公共场所停放遗体(灵柩)、搭设灵棚(堂)、游丧、燃放鞭炮、抛洒焚烧冥币纸钱、组织殡仪队伍游街过市。“十三五”期间,累计拆除活人墓8326冢、老坟以骨灰形式迁入公墓(骨灰堂)9000余冢、覆绿遮挡坟墓20000余冢、依法取缔坟石加工经营户41户、规划坟石集中经营区3个、收缴“龙杠”198副、依法拆除违规建设公墓2座骨灰堂1座。
2020年,全市治丧环境明显改善,丧事活动中大操大办现象得到有效治理,殡改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厚养薄葬、文明治丧、生态安葬之风逐步养成。应执行火葬人员火化率和骨灰安葬率均达100%。自愿实施生态安葬140例,其中骨灰抛洒61例。排查整治大墓7935冢、豪华墓1989冢、一般墓259040冢、无主墓5251冢;排查整治坟石加工户79户、殡葬用品加工销售户89户,依法取缔坟石加工户41户、棺木加工户10户。依法拆除违规公墓1个、动员遗体火化14起、查处违规骨灰安葬1起。支出惠民殡葬资金1300万元,减免遗体火化费用656.7万元。
二、存在的困难、问题和解决措施
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代表的都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根本利益,都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终极目的;各项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十三五”以来,我局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这都需要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从多年工作情况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要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民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的民政工作经费过少,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与经费投入不相适应的矛盾。三是力量配置有不配套现象。将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单个民政对象身上,切实改善民生,必须要有稳定的物力和人力保障。然而民政基层普遍仍存在力量严重薄弱、软硬件设施不配套等不容忽视的现象。
为解决上述困难和问题,我局一是积极调整自身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主动适应;二是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营造更加宽松的环境;三是积极通过电视台、报纸、微信公众平台、手机报等媒体广泛宣传民政工作,努力提升民政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引发更多层次、更多数量、更大范围的社会参与;四是正确把握民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认真研究、积极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市委、市政府高质量跨越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
三、“十四五”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及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精神,坚决执行落实国、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在新起点上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思路
一是明确思想指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谋划、研究、设置民政各项业务发展指标、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
二是树立全局理念。“十四五”时期,将开启我市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的新征程,坚持把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放在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的全过程,体现全局发展,科学部署五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三是聚焦发展重点。全面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责,确定要集中突破的领域和任务,集中力量对薄弱环节和滞后领域进行集中攻关,推动民政事业整体持续发展。
四是科学创新发展。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牢牢抓住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基层社会治理、殡葬服务等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的痛点难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参与活力,形成统筹推进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整体合力。
(三)总体目标
民生保障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显著提高,基本社会服务供给更加高效,形成各个部门和各项工作之间有机联系、分工明确、相互支撑、协同发展的推进格局,构建起制度更加完备、体系更加健全、覆盖更加广泛、功能更加强大的现代化民政事业发展体系。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大力建设“政治型、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廉洁型”五型机关,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健全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持续转变作风。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民政“孺子牛”精神,集中整治民政系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 织密织牢“保障网”,精准发力再规范,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强化政府组织领导机制,健全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救助管理和经办机构,为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员、经费、设备和办公条件。二是健全社会救助协调机制,强化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整合政策资源,实现部门信息互联互通。三是完善社会救助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强基层经办能力建设,激励社会组织、慈善力量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四是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科学设定救助标准,提升社会救助整体水平。五是统筹建设市、乡镇(街道)两级社会救助信息化平台,推进“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窗口或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更精准、更高效、更便捷、更规范的社会救助服务。
3. 高标准定位,全领域提升,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大健康”产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以健康、医疗为重点发展养老服务供给,不断健全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一是推动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深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5个,改造腾越街道11个小区内314户养老服务设施共3440平方米,在条件适合的地区开展助餐、助洁、助行、助浴、助医等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加快区域性敬老院和照料护理区建设,实施一批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敬老机构和救助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施腾冲市敬老公寓、中和镇敬老院等12个农村敬老院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工程,提升改造护理型床位110张并配置心电图机、抢救床、氧气瓶、吸痰器、无菌柜、物理治疗设备、作业治疗设备、无障碍电梯等应急救援和护理设备,扎实提高养老机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和护理能力。三是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实行公建民营,促进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行业的主体。四是建立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和信用评价制度,规范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促进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五是建立不同失能状态老年人群的长期照护基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标准与规范,提高养老机构专业化照护服务能力。六是持续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推动养老公共服务补短板强弱项提质量。
4. 加强基础建设,完善政策体系,深入实施儿童群体关爱保护。一是健全市、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落实孤儿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等政策措施,重点要完善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发现、报告、干预、跟踪、关爱保护等机制,全方位保障儿童群体权益。二是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转型升级,拓展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服务功能。新建腾冲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及其配套附属设施,设置床位100张,业务用房不低于5000平方米。三是加强孤儿保障工作,逐年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落实孤儿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的优惠政策,为孤儿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四是抓好流浪乞讨儿童救助,加强对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服务机构的监管,加大寻亲力度,深入开展“互联网+”寻亲服务。五是将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儿童全部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全面落实其生活保障、医疗保障、教育保障、监护责任等政策。
5. 完善配套设施,优化殡仪服务,进一步巩固殡葬制度改革成果。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公益性公墓建设和殡葬服务设施巩固提升工作,保障殡葬工作有序运行。新建腾冲市生态公墓一个,容纳骨灰墓穴39282冢;新建三层骨灰寄存塔一座,容纳骨灰格位1100个;新建殡仪服务中心一个并配套相应附属设施;完善全市18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的用地审批手续以及道路、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二是持续加大惠民殡葬政策力度,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三是加大移风易俗整治力度,下大力气整治丧事活动中铺张浪费、封建迷信行为,引导群众养成厚养薄葬和绿色、文明、节俭、生态的殡葬新风尚。四是进一步优化提升殡仪、殡葬服务,不断拓展服务项目,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的殡葬需求。
6. 健全机制,多元共治,着力推进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模式。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机制,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制定和实施好城乡社区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推动有关治理政策、治理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提升社区用房和综合服务设施的营建水平和服务条件,提升社区能力、做强社区平台。三是加强村(居)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建设,推动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依法依规定期修订完善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四是抓实抓好村(居)务公开工作和村级民主监督建设,加强公开事项、范围、责任、程序、时限等方面的规范,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效能。五是进一步加强村监委建设,加强对村监委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和检查考核,充分发挥村务监督作用。六是健全村(居)民自治机制,拓宽自治的途径和渠道,发挥居民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的主体作用,提高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七是切实抓好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围绕治理主题,聚焦治理问题,提出有效措施,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思路、模式、方法、经验,打造典型,示范引领。
7. 全面加强民政能力建设。夯实基层民政服务基础设施建设,补齐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短板,提高服务能力。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强法治民政建设,完善民政政策法规,健全民政标准体系。加强安全管理。严守安全底线,落实各级民政服务机构主体责任,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和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2021年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全面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进一步保障好基本民生。一是强化主责主业,继续对重点乡镇(街道)、重点村、重点户开展好个案性研判和跟踪指导工作。二是督促乡镇(街道)落实社会救助审核主体责任,县乡村联动继续做好定期复核和动态管理工作。三是以动态化为要求,对照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城乡低保、临时救助政策,对应落实相应的救助政策,确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精准施保,兜准、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四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二)加大重点领域整治力度,进一步深化殡葬制度改革。一是持续做好宣传引导,着力破除传统丧葬陋习。二是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依法处置群众私下买卖墓地和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大督促检查指导力度,对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各部门殡葬改革情况及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殡葬制度改革政策有效施行。
(三)突破行政区划限制,进一步谋划腾冲中心城市空间布局。研究制定腾冲中心城市区域内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对涉及的乡镇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加快推进腾冲中心城市建设步伐。
(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一是加强“两委”干部业务培训,选配一支懂农业、爱农民、爱农村的乡村基层干部队伍,把年富力强、乐于奉献、敢拼敢闯的人选纳入农村“两委”班子,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二是按照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要求,推进乡村治理的创新,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切实抓好法治建设,在乡村中形成弘扬社会正气、匡扶社会正义的文明有序的社会秩序。三是做好文星社区省级城市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在创新管理方式、社区业态和生活服务供给方面做出探索,构筑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模式和途径,引导居民群众在城市社区民主管理、建设和自治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争取创建成为全省城市社区建设示范典型。
(五)健全保护机制,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全面摸清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底数,实行台账管理,规范录入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二是认真落实市政府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纳入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三是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保障工作机构,保障困境儿童基本权益。
(六)突出引导,强化服务,进一步推动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全面加强《慈善法》宣传贯彻,展示慈善组织和个人的义举,营造全社会关心慈善、人人参与慈善的浓厚氛围。二是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和规范慈善救助行为,拓展慈善资金募集渠道,规范慈善资金使用管理,构建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三是落实人社部、民政部《关于建立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在慈善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激发慈善人士新作为,倡导慈善助人新风尚,传播慈善义举正能量。
(七)突出规范管理,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管理水平。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对社会组织的领导,创新和探索社会组织管理的手段、方式、方法,引导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发挥自身作用。一是加强组织机构管理,拓展信息渠道,通过举报电话、关注网络媒体和各类“公益”微信公众账号的方式,对未进行登记擅自开展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查处;对尚未满足登记条件,但活动比较密集、人员分布广泛的现象和行为及时处理。二是坚持分类管理、分级指导,依托非公组织党工委指导全市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党建工作。三是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在扶贫济困、招商引资、其他公益事业上有新作为。
(八)全面落实应对老龄化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养老服务业蓬勃发展。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产业发展,提升老龄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一是落实老年人的权益保障政策,继续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提高老年人意外保障水平;开展“敬老月”活动,关爱困境老人;及时发放高龄津贴,提高高龄老人获得感。二是全力鼓励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三是针对全市养老服务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状况,结合经济状况,兼顾高端人群、中等收入老人、贫困老人;结合身体状况,兼顾综合医院、医养结合、家庭医生服务,重点引导规模较大、功能配套、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项目。四是拓展采取政府购买载体和平台,构筑居家为主、社区为辅、机构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五是积极争取养老服务建设项目,新增2—3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整合现有资源,在侍郎坝、山源、满邑、天成、秀峰、上绮罗、宝峰、云山、砚湖9个城市社区设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以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全覆盖。六是从消防改造、护理床位增设、服务质量提升等方面做好养老机构的改造提升。
(九)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进一步抓实婚育新风三年专项治理行动。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形成部门配合、县乡村三级联动的工作格局,齐抓共管、整体推进,控制增量、减少增量、防止变量。二是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全面提升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推广婚姻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强化婚姻登记的权威性和仪式感,提升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