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适老化模式 无障碍浏览 x
索引号 01526031-5-05_A/2015-0724030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2-04-26 18:23:1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腾冲县2012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及《腾冲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规定,为切实做好全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预测

2012年全县地质灾害频度及危害程度预计较常年偏高。

(一)预测的主要依据

1.降雨量: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2年年降水量正常略少。其中1—4月正常略偏多5月正常略偏多,6—8月正常略偏少,9—10月正常略偏少。雨季期将在5月中旬末至下旬末开始。虽然全年总降水量正常略少,但受全球气候异常影响,极端天气频繁出现,汛期极可能出现连雨和局部大到暴雨天气,易引发地质灾害。

2.地震:腾冲地处欧亚板块和印度板块交界处,地质构造复杂,地震发生的机率和频度较高。地震导致原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加剧,并诱发新的隐患。

3.地质环境:腾冲地貌多为中高山深切割陡坡地貌,大于25°的山地面积占86%左右,地表风化严重,易发生地质灾害。因城乡公路建设、矿山开发、水电站开发等造成植被破坏,增加了高陡边坡和废渣弃土数量,将不断出现新的地质灾害隐患。

(二)重点危险区预测

1.龙川江主流域区块:包括曲石、北海东部、芒棒、五合、蒲川、团田、新华、腾越镇勐连等东南部乡镇。该区处于龙川江大断裂带上,龙川江切割深,地形陡峭,地质结构破碎、疏软,在暴雨天气、地震或农灌、沟渠等地表水渗漏时,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建设龙川江沿线水电项目、保腾高速公路、腾龙和腾泸二级公路等项目,导致边坡开挖、弃土堆放量大,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

2.大盈江流域区块:包括清水、荷花、中和及北海西部、腾越镇东南部。该区地质结构多为火山岩风化土、花岗岩风化壳、第三系泥砂岩及第四系河流阶地,结构松散,侵蚀强烈,小冲沟众多,地下水径流及水热蚀变强烈,有诱发因素即易成灾。

3.龙川江支流域区块:包括滇滩、明光、界头、固东等乡镇,该区地形陡峭、地质结构复杂、降水量偏高、矿山及开发项目众多,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复合灾害。

4.槟榔江流域区块:主要为猴桥镇,其中以永兴、箐口、黑泥潭一带及槟榔江电站建设区、腾密路沿线为主。该区地形陡峭、地层较老、岩层破碎、风化严重,且降水量偏高,易发生滑坡、崩塌及泥石流灾害。

(三)重点矿山地质灾害预测

1.滇滩铁矿露天采掘区边坡高且陡、易崩塌,排土场堆填厚度大,尾矿库积存大量矿渣,发生崩塌泥石流的可能性很大。8#矿区西侧的高陡边坡汛期易产生滑动。

2.滇滩镇铜厂山、无极山、长槽铅锌矿区采空面积较大,已有多处出现裂缝和局部塌陷,有发生崩塌、陷落或滑坡的可能,大量的矿渣弃土易产生坡面泥石流。

3.明光木鱼山铁矿、茨竹坝铅锌矿,存在边坡崩塌、滑坡隐患,排土场和尾矿库积存大量矿渣,有发生泥石流可能。

4.明光乡夹谷山铅锌矿区存在陷落及裂缝,该矿区地形十分陡峭,采空区较大,隐患明显,发生滑坡和采空区塌陷的可能性较大。

5.团田乡江腾公司采石场和龙抱树采石场地形陡峭、岩层破碎、采场边坡过陡,易发生崩塌、滑坡灾害。

6.滇滩镇云峰小龙河、山寨、大松坡锡矿区植被破坏严重、地形陡峭、采空区较多、矿渣弃石数量大,易产生崩塌、塌陷及泥石流灾害。

7.固东镇铁窑山、百合山矿区地形较陡、采空区较多,矿渣、弃石量大,地表已出现弧形裂缝且有一定蠕动,发生滑坡泥石流复合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8. 曲石铁帽山铁矿区剥离式开采,对原地貌和植被破坏较大,排土场位于沟谷内,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9. 荷花镇小王山、弯担山矿区及中和镇高楼子、大钟鼓矿区兼有硐采、露采,积存大量弃渣,产生泥石流的可能性较大。

(四)重要水电设施及旅游景区地质灾害预测

1.槟榔江梯级电站公路部队营房后松山河口段地形陡峭、地质条件复杂、岩石风化程度高,多数地段切坡坎面陡而高,且多无支护和坡面处理工程,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很大。苏家河口及松山河口建设区内堆积大量弃土废渣,植被破坏严重,极易产生崩塌和滑坡并转化为泥石流。

2.猴桥大叉河电站及新开工建设的槟榔江三叉河电站进场道路、取料场等存在高陡边坡,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3.龙江曲石电站引水渠上边坡陡峭,存在崩塌、滑坡隐患,易产生坍塌、滑动。

4.苏电龙江一、二级电站及等壳电站蒲川境内进场道路高边坡段,地质结构松散、坎面陡直,多数地段无支护工程,发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5.甘露寺水库南干渠正在施工建设,沿线靠近村寨渠段如弃土随意堆放,易产生坡面泥石流灾害。

6.热海景区处于澡塘河峡谷地带,地形陡峭、地质结构错综复杂、水热蚀变作用强烈,存在多处小型滑坡、崩塌隐患,其南面1km处的黄瓜箐峡谷存在多处滑坡隐患,易形成泥石流对热海造成威胁。

7.火山景区向阳桥景区停车场路段边坡陡峭、岩石破碎、沟水经过及地下水渗透易引发滑坡。

8.北海景区停车场对面山坡坡度较陡,发育一东西向冲沟,近年常有小型泥石流冲出。

9.樱花谷景区地处龙川江边,地形陡峭、地质结构破碎,停车场及澡堂背后曾产生滑坡和坡面泥石流,产生滑坡、崩塌的可能性较大。

(五)主要公路地质灾害预测

1.保腾高速公路腾冲段沿线多为中高山深切割陡坡地貌,处于龙川江大断裂带左右,地质结构破碎、疏软,各施工标段坡面开挖、弃土废渣堆放现象严重,极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

2.腾龙、腾泸、腾陇二级公路沿线地形及地质条件复杂,高边坡路段众多,易产生滑坡、崩塌灾害。

3.腾密路境内高田至箐口段、杨家坡至猴桥段高陡边坡多,发生崩塌滑坡的可能性极大。

4.腾梁二级路原荷花糖厂背后路段两侧高陡边坡防护工程简陋,今年2月即产生过坍塌,产生滑坡、坍塌的可能性大。

二、2012年重点防范期

根据全县气候特征,结合气候情况,确定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为515—10月15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以城镇、乡村集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水利电力设施,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为重点,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巡查和监测预警工作。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好群测群防措施。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调整充实防灾减灾领导小组,确定防区预防责任人和监测负责人。预防责任人为各乡镇、有关单位行政主要领导,监测负责人要选择责任心强、有一定文化素质的人员,对选定的监测人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填写防灾工作明白卡。要根据存在的隐患情况,制定执行四项制度,落实三条措施

1四项制度

层层负责制度: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工作需各乡镇及各有关单位针对责任区内的隐患点落实预防责任人、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

汛期值班制度:汛期各级监测人员要明确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上、下联系人,保证通讯畅通,无通讯网络的监测点要设法配备无线通讯设备。

险情巡查制度:汛期监测负责人对已知隐患点要轮流值班,24小时进行险情巡查,主要观测异常降雨、地面开裂、土体蠕动、树干倾斜、山洪暴涨、异常惊响等灾害前兆和诱发因素,并做好记录。

灾情速报制度:包括灾前紧急情况报告和灾后情况速报两方面。发现临灾前兆或异常,要第一时间报警,迅速转移群众,并尽快向上级和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灾情(包括灾害规模、诱发因素、伤亡数字、财产损失等)。各乡镇接到灾情报告后要及时上报县抢险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根据灾情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县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办公室电话:5182590

2三条措施

简易观测措施:灾害隐患点要建立简易观测设施,进行定期观测记录,重点是裂缝两侧钉桩做裂距和落距变化观测及泥石流沟降雨、沟水水位、泥位和流速观测。

灾前预警措施:灾害前兆或紧急情况出现后,监测负责人要立即上报,并发出警报。对群测群防点要配备警报器材,确定群众熟悉的警报信号。

紧急避让措施:对受威胁的群众要发放、填写避险明白卡。对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灾害隐患点,要制定迅速有效的避让措施和撤离路线、场所,根据需要进行演练,一旦出现险情,确保安全撤离。

(二)做好灾害隐患的排查和确认。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和管理职责区内存在的地质灾害隐患完全掌握监控,将确定的巡查区域及巡查负责人在年度防灾减灾方案中明确。对其它大于25°的危险性边坡、有松散物源且汇水面积较大的沟谷(靠近人口居住区、重要设施点)做详细排查,布置专人进行经常性巡查,确定有无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出现,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国土局要及时组织专家组确认,根据情况列入群测群防网络。各乡镇要充分发动群众对居住环境加强巡查,特别是位于或靠近山坡、沟谷的村寨要保持警惕、经常巡查。对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员高度集中地的巡查、监控工作要保持高度重视,布置专人负责。一些规模和危害程度较低,未能列入县级群测群防网的地质灾害隐患,应列入乡镇级群测群防网络。

(三)严格做好工程建设地质灾害的监管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及《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对辖区内的矿山、旅游景区、水电设施和重要工程建设项目加强监管。要督促其制定管理责任区的年度防灾减灾方案和防灾应急预案,成立相应应急机构,并与乡镇应急机制接轨。对已经形成的人为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治理,消除隐患。对尚未治理或治理未完善的灾害隐患要及早完成治理工作,对拒不治理和治理不及时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损失的单位,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进行处罚,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汛期前未完成治理的隐患要严密监测并采取设置警示牌、隔离带或封闭措施,禁止人畜接近。

(四)加大投入,安排必要的防治经费。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项资金,做好监测设施、报警器材的配备及监测人员的补贴。县国土资源局对各乡镇主要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及危险区巡查人员应给予一定经费补助,各乡镇要安排相应配套资金,切实将观测设施及报警器材配备、监测人员补贴、监测预警和巡查工作落到实处。未按要求落实的单位将取消补助经费,并通报批评。

(五)继续抓好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工作。县国土局与县气象局联合通过腾冲电视台发布地质灾害气象等级预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关注。预报等级分为5级:1级为可能性很小,2级为可能性较小,3级为可能性较大,4级为可能性大,5级为可能性很大。要加强对重点危险隐患点监测工作的检查、督导。遇有灾害性天气,要将预警信息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到乡镇分管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受泥石流威胁的地方要建立雨量自动或简易观测站,摸索确定当地泥石流爆发的降雨量临界值,及时捕捉灾害天气并预警。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要每天将辖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上报县国土资源局,按要求填表做好记录,资料归档妥善保存。

(六)加强宣传教育,加大地质灾害防治执法力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向群众、单位职工及施工人员广泛宣传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防灾、避灾常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正确应对地质灾害的方法,大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意义的认识,增强防灾法治意识。同时要严格控制破坏环境的开发项目,坚持项目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村镇建设、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及其它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工程建设项目,在选址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对经评估认为可能引发地质灾害或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工程,应当配套建设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各乡镇要督促各行政或自然村制定村规民约,对私自挖砂、取土采石行为加以禁止,发现及时举报,防止因私挖滥采导致伤亡事件的发生。

四、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

(一)经排查,全县2012年各乡镇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监测、预防责任人见附件。

(二)交通干线地质灾害隐患预防责任人按省、县、乡公路不同的管辖权由相应的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责任人由该单位主管公路安全的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隐患点所在路段道班负责人落实。

(三)各旅游景区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景区法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景区指派。旅游局及景区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四)各水利电力设施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由各相应的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监测负责人由该管理部门指派,设施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

(五)各重点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预防责任人由各项目业主单位法人代表担任,监测责任人及监测负责人由该单位指派,项目所在地政府要督促、检查该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