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18-0223002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5-26 10:3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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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腾冲县明光等2个镇自治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
根据国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全面实行“先补后占”的政策规定,为确保我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实现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同时大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经腾冲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组织实施了“保山市腾冲县明光等2个镇自治等5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规划设计情况
项目规划建设规模284.6472公顷,新增耕地157.5598公顷,新增耕地率55.35%,预算总投资2948.46万元。土地平整工程规划平整面积267.82公顷(4017.3亩);灌溉与排水工程规划建取水坝4座,涵洞53座,沟渠51条总长37987.4m;田间道路工程规划建田间道路23条总长13908.2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规划建河堤10段总长9023.1m。
二、建设完成情况
项目于2015年12月11日开工, 2016年11月30日全部竣工,2017年3月顺利通过保山市终验,完成建设规模284.6472公顷,新增耕地149.191公顷,新增耕地率52.41%,完成投资2750.83万元。
土地平整工程完成平整面积259.80公顷(3896.95亩);灌溉与排水工程完成沟渠建设50条,总长32436.60m,取水坝5座,涵洞2座,涵管155座;田间道路工程完成田间道路39条25100.5m;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完成完成河堤10条,总长9197.1m。
三、生态保护建设情况
为将生态环境保护与项目建设有机结合,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当地生态环境质量,本项目规划实施了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于自治片区赖石头河及顺龙片区明光河完成河堤10条总长9197.1m,对河道治理及沿线农田的保护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此外,通过配套完善灌溉排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土地垦殖率增量增加41.82%,耕地旱涝灾害率下浮22.65%,使项目区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在保护和改善中得到有序利用,促进生态环境趋向良性平衡发展,在大幅提高粮食产量的同时,为项目区田、水、路、林、村的全面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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