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30/2018-0312010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8-03-12 14:38:40 |
文号 | 浏览量 |
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办事指南(简要版)
一、受理范围
具备独立法人的单位或其他组织需要使用涉密测绘成果的。
二、审批条件
(一)予以批准的条件:
1.文书表单齐全:《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明、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或者测绘项目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齐全。
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涉密成果的,还应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二)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三)单位内部负责保管涉密成果的机构、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
2.以上材料齐全,现场核查通过,分管领导最后审核签字后签订保密协议后方可提供。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1.上述所需提供材料不齐全,不予提供相关测绘成果。
2.现场核查不通过。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股
办事窗口: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测绘管理股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早11:30;下午14:30——下午17:30 )
乘车方式:可乘3路公交车或出租车直接到达
四、申请材料
涉密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材料目录
提交材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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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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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
质
/
电
子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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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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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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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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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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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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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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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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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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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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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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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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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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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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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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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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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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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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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书、合同书或者测绘项目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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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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纸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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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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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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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件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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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首次申请使用涉密成果的,还应同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二)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保密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三)单位内部负责保管涉密成果的机构、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
五、审批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事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后提供成果。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2983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越镇火山社区邮电小区1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