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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30/2018-0312011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8-03-12 14: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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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事项

办事指南(简要版)

 

一、受理范围

指南适用于腾冲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

二、审批条件

本审批事项准予批准的条件:

1.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法定条件;

2.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3.土地权属清楚无争议。

本审批事项不予批准的情形: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务中心窗口)

办事窗口:腾冲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政务中心窗口)

办公时间: 早上80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乘车方式:可乘3路公交车或出租车直接到达

四、申请材料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审批许可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档

份数

材料形式

 

 

其他要求

1

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申请书

原件

纸质

1

 

 

2

房地产转让协议

原件

纸质

1

 

 

3

房屋交易和产权状况告知书

原件

纸质

1

 

 

4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原件

纸质

1

 

 

5

《房屋所有权证书》

复印件

纸质

1

 

 

6

《腾冲市房地产交易规划告知书》或《规划意见》

原件

纸质

1

 

 

7

《土地估价报告》、勘测定界报告和勘测定界图

原件

纸质

1

 

 

8

委托书、个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明

 

原件

纸质

1

 

 

9

缴清土地出让金证明、成片开发或完成该地块总投资额的25%以上的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复印件

纸质

2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涉及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领取方式

审批结果: 批复

领取方式: 直接领取

领取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国土窗口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5-5183593

咨询及投诉地址: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国土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