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30/2018-0730006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6-06-22 15:53:18 |
文号 | 浏览量 |
腾冲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
成果顺利通过省级审核论证
为切实保护耕地,将城镇周边及公路沿线易被占用的优质耕地划为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国土资耕〔2015〕68号)文件及相关会议要求,腾冲市及时开展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自2016年4月28日至6月15日历时50天,完成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编制工作,并于2016年6月16日顺利通过省级专家组审核论证。
4月28日,根据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范围,腾冲市对划定任务进行了分析评估,明确了划定数量及要求。通过编制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收集资料、逐地块调查核实、会议研究等形式,将质量等级高、集中连片、主要交通沿线地块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并对已报批用地、西山低丘缓坡、有项目意向、质量等级底、零星分散不拟划为基本农田的地块进行核实举证。此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879.14亩,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占下发总耕地的60.43%,划定后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数量增加、质量提高、形态优化。
6月16日下午,腾冲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在通过省划定办二次初审的基础上转入省级划定成果技术审核会审查论证,审核组专家通过查阅成果资料、听取汇报、现场提问、审查讨论等方式对腾冲市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进行了论证审核,审查组一致认为,腾冲城市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领导重视、前期基础工作扎实快速、举证材料充分全面、划定数量、质量、形态完全符合《云南省城市(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一致通过审核。
【黄湘彩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