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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19-0315006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2-22 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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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公开内容参见《公开目录》。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内部管理信息和过程性信息,不属于公开的范围。

  二、主动公开信息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行政机关的职权,在政府信息形成以后,向社会公开以下几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设置、部门主要职能、联系方式等组织机构情况;

  (二)国土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三)有关的规划、计划;

  (四)主要业务流程和办事程序。包括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依据、程序、时限及相关办理结果;

  (五)执法监察种类、依据、程序以及处理结果等;

  (六)公务员招录等人事管理情况;

  (七)投诉、举报途径;

  (八)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可通过腾冲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engchong.gov.cn/),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中点击所需要的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

  ()申请受理机构

  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构为:腾冲市国土资源局;

  办公地址:腾冲市腾越镇上绮罗社区邮电小区196号(邮政编码679100);

  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5182486

  电子邮箱:tcgtjbgs@126.com

  (二)申请的具体步骤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登录腾冲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tengchong.gov.cn/)下载。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 递交申请

申请人可以通过亲自到机关、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

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左上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1. 审查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件不完备的,将告知申请人进行修改、补充。

  2. 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的,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在收到申请的当天予以登记。

  3. 答复

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属于公开范围的,可以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本行政机关应当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本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4. 提供信息

(1)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提供政府信息的,应当当场提供。

(2)本机关不能当场提供信息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

(3)本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4)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附件:腾冲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