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腾2019第042号)
张兴园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登记证明号为:云(2017)腾冲市不动产证明第0001039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张兴园
2019年 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