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031-5-/2019-0603015 | 发布机构 |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6-03 15:23:49 |
文号 | 浏览量 |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
声明(腾2019第2019017号)
因保管不善,将腾越镇宝峰社区桃园小区二组54号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现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申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云宝
2019 年0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