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腾2019第084号)
胡应连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腾集建(1993)第5-3-1-45号的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应连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