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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26031-5-/2019-0715010 发布机构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目录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发布日期 2019-07-15 10: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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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腾冲市中和镇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

(第一次修改)》的公告

 

为确保腾冲市中和镇大健康产业、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重点项目的建设,我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685号)和《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的要求,编制完成了《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20191月,腾冲市国土资源局结合中和镇实际情况,组织编制了《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通过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审查论证,并出具了《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201944号),于201931日经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出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备案表》,建议腾冲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中和镇规划修改工作。

本次规划修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的第三十九条规定,经规划实施评估,确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形;符合《云南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技术要求》中第(2)条的规定,即符合规划评估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符合规划控制指标要求,乡级用地规模指标执行情况目标分值在85分以上,经规划审批机关同级国土资源部门同意规划修改的适用情形。规划修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修改是合法的。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中和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重点保障中和镇大健康产业和工业园区项目用地。有利于中和镇经济平稳、健康、持续发展,符合中和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和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建设的需要。同时,提高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效率,使建设用地的布局更加合理。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腾冲生态环境优越,森林资源丰富,境内高黎贡山被誉为物种基因库,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为腾冲发展生物制药、有机食品、保健品等大健康产业奠定了良好基础。随着全市掀起生物资源产业及延伸产品的研发,生物资源成为腾冲产业发展的新坐标。腾冲边境经济合作区按照加快产业聚集,融入一线两园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了功能布局,在中和片区规划28平方公里,发挥总部基地功能,突出产城融合,聚焦大健康产业发展,以唐风汉韵风貌规划建设生物医药特色园区,逐步清理和淘汰落后产能,培育主导产业。随着腾寿仁德、晨光生物、魅力汉道、北京罗瑞制药、四川新绿色现代中药等项目的入驻和开工建设,生物医药产业聚集发展迈出了坚实步伐,加之原有腾药、东药等制药企业,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已初具雏形,对用地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随着大健康产业的发展和工业园区建设的推进,原规划安排的部分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已不能满足其用地的需求,急需对《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进行局部修改,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推动中和镇的经济社会发展。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方案中,使用保山市追加市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6.6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6.67公顷,从中和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9.16公顷;从固东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7.2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2.55公顷;从和顺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0.6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0公顷;从滇滩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8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公顷;从北海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7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1.56公顷;从界头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1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27公顷;从曲石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2.71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0.09公顷;从马站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4.15公顷;从明光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3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67公顷;从荷花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26公顷;从清水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8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5.22公顷;从芒棒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35公顷;从五合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8.90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7.34公顷;从团田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1.94公顷;从蒲川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2.7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指标2.79公顷。

规划修改后,中和镇主要控制指标为:耕地保有量4415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484.5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1340.69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53.42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69.16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布局调入情况:中和镇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98.72公顷。

建设用地布局调出情况:从中和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9.16公顷;从固东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7.24公顷;从和顺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0.63公顷;从滇滩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85公顷;从北海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74公顷;从界头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10公顷;从曲石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2.71公顷;从马站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4.15公顷;从明光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6.35公顷;从荷花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26公顷;从清水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6.88公顷;从芒棒镇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35公顷;从五合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8.90公顷;从团田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1.94公顷;从蒲川乡调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2.79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后,中和镇农用地面积减少76.19公顷,其中耕地减少29.36 公顷、林地减少43.97公顷、其他农用地减少2.87公顷;建设用地增加89.17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增加89.56公顷,城镇工矿用地增加49.6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增加39.91公顷,交通水利用地减少0.04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减少0.34公顷;其他土地减少12.97公顷、其中水面减少0.41公顷、自然保留地增加12.57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和占用,基本农田数量不发生变化。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区域: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域涉及的有条件建设区49.65公顷、限制建设区48.86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98.51公顷。

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区域: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出区域涉及的允许建设区92.22公顷修改为限制建设区34.40公顷和有条件建设区57.82公顷。

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区域:将性质调整区域涉及的限制建设区0.22公顷和有条件建设区0.14公顷修改为允许建设区0.36公顷。

有条件区域布局调整:将8.47公顷限制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调整后,中和镇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89.73公顷,有条件建设区面积减少0.08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89.65公顷。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建设用地指标调入区域: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涉及的一般农地区14.1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40.01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9.64公顷、林业用地区27.88公顷、其他用地区6.78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34.96公顷和村镇建设用地区63.54公顷。

建设用地指标调出区域:将调出新增城乡建用地区的城镇建用地区15.26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54.91公顷、独立工矿区23.14公顷修改为一般农地区14.5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4.23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42.57公顷、独立工矿11.96公顷林业用地区14.16公顷、其他用地区5.66公顷。

建设用地性质调整区域:将性质调整区域中涉及的其他用地区0.22公顷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涉及的0.14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不作修改。

其他调整区域:与有条件建设区调整相一致。

本次规划修改后,中和镇一般农地区面积减少6.41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8.86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面积增加22.95公顷,独立工矿区面积减少0.13公顷,林业用地区面积减少23.86公顷,其他用地区面积减少1.41公顷。一般农地区、林业用地区的减少对耕地保护产生一定影响,城镇建设用地区、村镇建设用地区的增加有利于中和镇土地的利用。

四、《修改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修改后,中和镇规划2020年目标为:耕地保有量4463.7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1484.1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340.6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353.0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154.13公顷。

规划修改后,中和镇各项规划目标均符合规划控制指标的要求。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19711日经保山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腾冲市中和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的批复》(保政复〔201941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19715-720日。

特此公示。

 

 

腾冲市自然资源局    

2019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