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失公示
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声明
(腾2020第 007号)
陈恒州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五合乡整顶村小河,面积为216㎡ ,证号为:腾集建(1994)字第12-5-12-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陈恒州
2020年 1 月7日